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的规定、怎样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违反该条的行为及记分、处罚幅度为:
1、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记分,罚款20-200元;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记分3分,罚款20-200元;
3、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4、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50元;
5、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扩展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违反该条的行为及记分、处罚幅度为:
1、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记分,罚款20-200元;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记分3分,罚款20-200元;
3、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4、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50元;
5、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属于行政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我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都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其中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同时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违反该条的行为及记分、处罚幅度为:
1、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记分,罚款20-200元;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记分3分,罚款20-200元;
3、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4、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50元;
5、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2014-02-27
违反该条的行为及记分、处罚幅度为:
1、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记分,罚款20-200元;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记分3分,罚款20-200元;
3、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4、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50元;
5、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是那种、全路段禁停那种
第一,交通信号灯即通常说的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待,即信号灯的通行规则。在比较繁忙的路口或者易出事地段,通常会有交通警车现场指挥交通,车辆和行人都应该根据信号灯或者交警的指示行走,以免发生事故。
第二,为了督促行人和车辆遵守该规则,道路安全交通法底九十条规定了相应的违反处罚,即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或者交警指示,乱闯红灯的机动车辆或者行人,将被处以20-200元罚款,机动车辆还将被处以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
交通安全靠大家,只有车辆和行人都遵守交通规则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交通事故,特别是在车辆和行人较少的路段,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事故的发生往往不可预测,后果难以承担。罚款的金额不高,特别是针对行人闯红灯的违法成本几乎是没有的,有很多地段也没有交通信号灯或者交警,罚款不是目的,公共交通安全靠大家自觉维护。生命只有一次,人生没有如果,一定要谨记安全通行法规和常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护自己的他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