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地相距540千米,一辆汽车从甲地开往乙地,每小时行54千米,按原路返回时每小时行45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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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路程是270+270=540千米
去的时间=270÷45=6小时
返回时间=270÷54=5小时
总时间是6+5=11小时
往返的平均速度=540÷11=540/11千米/时=49.09千米/时
去的时间=270÷45=6小时
返回时间=270÷54=5小时
总时间是6+5=11小时
往返的平均速度=540÷11=540/11千米/时=49.09千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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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返距离 = 540×2 = 1080千米
去的时间 = 540÷54 = 10小时
返的时间 = 540÷45 = 12小时
平均速度 = 1080÷(10+12)≈ 49.09千米每小时
去的时间 = 540÷54 = 10小时
返的时间 = 540÷45 = 12小时
平均速度 = 1080÷(10+12)≈ 49.09千米每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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