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婚姻法房产问题
1、结婚之后女方父母出首付给女儿买房,女方用公积金还贷并且有稳定的收入,房产证可以只写女方的名字么?房产怎么划分?2、婚前男方父母赠与男方的房产,如果房产上写上女方的名字...
1、结婚之后女方父母出首付给女儿买房,女方用公积金还贷并且有稳定的收入,房产证可以只写女方的名字么?房产怎么划分?
2、婚前男方父母赠与男方的房产,如果房产上写上女方的名字,是不是房产也与女方无关。
3、婚前男方父母赠与男方房产,婚后房产也没写女方名字,婚后女方父母给女儿买房,女方还能算首套房么? 展开
2、婚前男方父母赠与男方的房产,如果房产上写上女方的名字,是不是房产也与女方无关。
3、婚前男方父母赠与男方房产,婚后房产也没写女方名字,婚后女方父母给女儿买房,女方还能算首套房么? 展开
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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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离婚时,不会涉及到这套房产的分配问题,房子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二、有关。这时候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时,协商不成可按等比划分。
根据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婚前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或另一方名下,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三、不算。购房查询的是购房双方名下的财产。你丈夫名下已经有了套房,所以你再买房,从家庭意义上来说,不算是首套房了。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二、有关。这时候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时,协商不成可按等比划分。
根据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婚前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或另一方名下,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三、不算。购房查询的是购房双方名下的财产。你丈夫名下已经有了套房,所以你再买房,从家庭意义上来说,不算是首套房了。
2015-10-29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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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则上婚前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取得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但是也有例外。
2、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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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谁的名字不是关键,关键是赠予时的目的,是什么目的赠送给谁的,离婚时要有证据。所以你所有的问题结婚前做个婚前财产公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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