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中的 附质 是什么意思通俗点解释谢谢!
2013-01-25
展开全部
附质的理论始自亚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他把所有概念分为十大范畴。除了实体一项外,其余九项都是附质(量、质、关系、位置、时间、姿态、状况、主动、被动)。
附质和实体不同,虽然也属存有物,却不能独立存在,而必须依附另一存有物而存在。因而,存有之名只可以间接地用于附质之上;因为在存有的层面,存有的首要
意义是行动的主体,因而人的理智可以立刻领悟它。但人发现对附质很难得到一个清晰的理解。要认识它,必须用类比的方法,把它类比为与它相对的实体。
附质和实体的另一分别是后者不变,而前者却变动不居。在这方面,不同学派提出了不同的学说:实体论者以为只有实体才是唯一的实在;而经验论者则认为只有附质而否认实体的实在性。
附质和实体不同,虽然也属存有物,却不能独立存在,而必须依附另一存有物而存在。因而,存有之名只可以间接地用于附质之上;因为在存有的层面,存有的首要
意义是行动的主体,因而人的理智可以立刻领悟它。但人发现对附质很难得到一个清晰的理解。要认识它,必须用类比的方法,把它类比为与它相对的实体。
附质和实体的另一分别是后者不变,而前者却变动不居。在这方面,不同学派提出了不同的学说:实体论者以为只有实体才是唯一的实在;而经验论者则认为只有附质而否认实体的实在性。
参考资料: http://www.chinacath.org/book/html/131/7403.html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