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公务员ABC类有什么区别呢?
招考岗位不同
A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
B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C类职位是江苏省2004年录用考试中首次出现的划分的专门针对乡镇一级的职位。
职位分布不同
所有省级机关职位均为A类,此外选调生职位也都是A类,统计系统也是A类。
B类职位多集中在地税系统(也有部分职位为A类)、监狱系统、公安系统。
C类职位则主要是乡镇公务员职位,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也是C类。
考试内容不同
公共科目类题量不同,侧重点有差异,由于A、B、C类职位性质和工作内容有差别,因此要求考生具备不同的能力。A类试卷侧重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B、C类试卷则侧重考查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A类试卷的难度整体是最高的,B类试卷难度次之,C类试卷相对简单。
扩展资料:
时间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最低合格线
根据各类职位的招录计划和考试成绩,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确定2013年全省公务员考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
A类职位总分16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
B类职位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
C类职位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 其中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江苏公务员考试
目前,中央、国家机关的各招考职位将按性质和权责的不同大体分为“A类”和“B类”。
1、“A类”职位
主要包括在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与中央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如,国家计委综合司从事经济形势分析和政策研究的职位)。
2、“B类”职位
主要包括在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与中央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如,某些机关内部的财务会计职位);实行中央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中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如,基层海关中从事海上缉私或现场查验工作的职位)。
3、C类职位
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还不存在,只是有的省级公务员考试有C类职位,如浙江省。但在今年颁布的新公务员法中将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两类职位扩充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类职位,因此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可能从A、B两类职位转变为A、B、C三类职位。
考试科目 :
A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A卷、《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卷和《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B卷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卷两科;
C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C卷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卷两科。
根据报考职位的分类,公共科目考试设置相应作了调整。具体是:报考“A类” 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则只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一科。两类考试都取消了较为死板的《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并取消了考试指定用书。
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加试法律专业科目。 复习的教材是分ABC三类不同的,复习内容应该不一样。
目前,中央、国家机关的各招考职位将按性质和权责的不同大体分为“A类”和“B类”。
1、“A类”职位
主要包括在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与中央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如,国家计委综合司从事经济形势分析和政策研究的职位)。
2、“B类”职位
主要包括在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与中央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如,某些机关内部的财务会计职位);实行中央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中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如,基层海关中从事海上缉私或现场查验工作的职位)。
3、C类职位
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还不存在,只是有的省级公务员考试有C类职位,如浙江省。但在今年颁布的新公务员法中将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两类职位扩充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类职位,因此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可能从A、B两类职位转变为A、B、C三类职位。
考试科目 :
A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A卷、《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卷和《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B卷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卷两科;
C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C卷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卷两科。
根据报考职位的分类,公共科目考试设置相应作了调整。具体是:报考“A类” 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公共科目则只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一科。两类考试都取消了较为死板的《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并取消了考试指定用书。
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加试法律专业科目。 复习的教材是分ABC三类不同的,复习内容应该不一样。
B类一般情况下指行政执法类
C类是乡镇基层岗
行测卷子中A和B都是135题,C是130题,少5题资料分析,
申论部分的话A偏概括,B偏对策,C偏基层
2017-06-28 · 做人品,做学术,做社会责任
A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
B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C类职位是部分省省考录用考试中划分的专门针对乡镇一级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