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辞职,离职后不给工资怎么办
2012年11月21号入的职位,问了不给签合同,12月24号递的辞职申请批准了,1月24号我领了离职单让领导签完字后,工装工作证都上交,说到工资问题的时候i人事让我到3月...
2012年11月21号入的职位,问了不给签合同,12月24号递的辞职申请批准了,1月24号我领了离职单让领导签完字后,工装工作证都上交,说到工资问题的时候i人事让我到3月份在给我一起结12月,1月的工资,2号发离职人员工资,也就是说12月和1月两个月的工资要到3月2号才给我,2月2号不让领工资这什么意思,可以告她么
关键是工厂人事部经理不给我算考勤,说按公司规定要的3月份才给算,按劳动法,未辞职期间当月最少支付工资一次,离职后工资3天内必须结清,这哪家公司的规定说有离 职了不给工资,尤其是快过年了,我要回家没钱,干2个月多不给工资怎么过年啊。2个月到现在一毛钱都没发过,正常上班是月底领工资,按正常上班我是12月工资1月底领压一个月工资,但现在离职了,12月,1月俩月工资离职了2月2号不给发,要等到3月2号这不是明摆拖欠工资不给么 展开
关键是工厂人事部经理不给我算考勤,说按公司规定要的3月份才给算,按劳动法,未辞职期间当月最少支付工资一次,离职后工资3天内必须结清,这哪家公司的规定说有离 职了不给工资,尤其是快过年了,我要回家没钱,干2个月多不给工资怎么过年啊。2个月到现在一毛钱都没发过,正常上班是月底领工资,按正常上班我是12月工资1月底领压一个月工资,但现在离职了,12月,1月俩月工资离职了2月2号不给发,要等到3月2号这不是明摆拖欠工资不给么 展开
1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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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劳动纠纷一定是劳动局管的。有两个办法,一是问一下其他离职的人,是不是有拿不到工资的,如果公司有信用就等到3月拿工资,如果没有信用,现在拿着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告他们,拼一下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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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用,你只要证明是他们公司的员工,当然证据越多月好。还有你们公司发工资不是打卡里?去劳动仲裁说明一下你的情况,运气好的话他们会给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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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两天也就是扣两天工资或全勤奖,不至于没有工资呀。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百度一下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百度一下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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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未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未违法违规前提下,正常离职的情况下,合同上注明的基本工资是必须发的(奖金可以不发)。
我建议你先走协商途径,如果工资多的话,多去走走多联系几次,人都是怕麻烦的,领导也是,多找找他,只要你没把别人得罪过,基本是没问题。
如果你想走仲裁或者投诉,有几个基本条件:1、合同;2、当期银行流水/工资证明;3、未违法违规,也未违反公司制度;4、 未过诉讼时效(即你知道自己权益被侵犯后,太久不伸张自己权力,就视作放弃)
我建议你先走协商途径,如果工资多的话,多去走走多联系几次,人都是怕麻烦的,领导也是,多找找他,只要你没把别人得罪过,基本是没问题。
如果你想走仲裁或者投诉,有几个基本条件:1、合同;2、当期银行流水/工资证明;3、未违法违规,也未违反公司制度;4、 未过诉讼时效(即你知道自己权益被侵犯后,太久不伸张自己权力,就视作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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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找老板谈,真不行了就趁年前找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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