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表达了管仲什么样的治国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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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是中国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6)齐国政治家﹑思想家管仲及管仲学派的言行事迹。《汉书·艺文志》将其列入子部道家类,《隋书·经籍志》列入法家类。史学家章学诚说:《管子》,道家之言也。据中国日本学者统计《管子》全书几乎各篇都有《老子》的语言片段与哲学思想。也是先秦时期各学派的言论汇编,内容很庞博。[5]
《管子》一书以黄老道家为主既提出以法治国的具体方案,又重视道德教育的基础作用;既强调以君主为核心的政治体制,又主张以人为本,促进农工商业的均衡发展;既有雄奇的霸道之策,又坚持正义的王道理想;既避免了晋法家忽视道德人心的倾向,又补充了儒家缺乏实际政治经验的不足,在思想史上具有不可抹杀的重要地位。
《管子》一书原为86篇,至唐又亡佚10篇,今本存76篇,托名春秋管仲著。其实《管子》同先秦许多典籍一样,既非一人之著,亦非一时之书。是一部稷下黄老道家学派的文集汇编。当前,学术界普遍认同这种观点。
总览《管子》全书,内容较为庞杂,汇集了道、法、儒、名、兵、农、阴阳、轻重等百家之学。但其思想的主流是黄老道家思想,其思想特点是将道家、法家思想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为法治找到了哲学基础,又将道家思想切实地落实到了社会人事当中,这同三晋法家思想是有根本区别的。《汉书》把《管子》分在道家类,《隋志》以后的类书却把它分在法家类。不同的归属恰好说明《管子》的思想特点。同时,黄老道家兼容并包,积极吸收儒、墨等学派的思想长处,将礼义和等级名分的理论纳入自己的思想体系中,主张礼法结合,倡导确立严格的等级名分体系及以之为基础的社会道德规范。这些都适应了战国中期的时代需要,反映了齐国变法时期的政治实践。[6]
《管子》一书中的《心术上》、《心术下》、《白心》、《内业》、《水地》、《形势》、《宙合》、《枢言》、《九守》、《正》、《形势解》“、《版法解》、《势》等等文章侧重于用道家哲学来阐释法家政治,通常被认为是黄老道家的作品⑨。它集中地反映了黄老道家道法结合、兼容并包的学术特点,是继《黄帝四经》之后黄老道家思想的又一大发展,它促使黄老学派的思想进一步走向成熟。[6]
《水地》提出水是万物本原的思想﹐学术界有人认为这是管仲的思想﹐也有人认为是稷下唯物派的思想。
《心术》上下﹑《白心》﹑《内业》中﹐提出了精气为万物本原的朴素唯物主义精气说﹐认为万物﹑人都产生于精气﹔精气是一种精细的气。说“凡物之精﹐此则为生﹐下生五谷﹐上为列星”﹐“精也者﹐气之精者也”。文中也讲“道”﹐认为道是“虚而无形”﹐不能被感官直接感知﹐口不能言﹐目不能见﹐耳不能听。道与精气的关系﹐讲得不明确。
《管子》一书以黄老道家为主既提出以法治国的具体方案,又重视道德教育的基础作用;既强调以君主为核心的政治体制,又主张以人为本,促进农工商业的均衡发展;既有雄奇的霸道之策,又坚持正义的王道理想;既避免了晋法家忽视道德人心的倾向,又补充了儒家缺乏实际政治经验的不足,在思想史上具有不可抹杀的重要地位。
《管子》一书原为86篇,至唐又亡佚10篇,今本存76篇,托名春秋管仲著。其实《管子》同先秦许多典籍一样,既非一人之著,亦非一时之书。是一部稷下黄老道家学派的文集汇编。当前,学术界普遍认同这种观点。
总览《管子》全书,内容较为庞杂,汇集了道、法、儒、名、兵、农、阴阳、轻重等百家之学。但其思想的主流是黄老道家思想,其思想特点是将道家、法家思想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为法治找到了哲学基础,又将道家思想切实地落实到了社会人事当中,这同三晋法家思想是有根本区别的。《汉书》把《管子》分在道家类,《隋志》以后的类书却把它分在法家类。不同的归属恰好说明《管子》的思想特点。同时,黄老道家兼容并包,积极吸收儒、墨等学派的思想长处,将礼义和等级名分的理论纳入自己的思想体系中,主张礼法结合,倡导确立严格的等级名分体系及以之为基础的社会道德规范。这些都适应了战国中期的时代需要,反映了齐国变法时期的政治实践。[6]
《管子》一书中的《心术上》、《心术下》、《白心》、《内业》、《水地》、《形势》、《宙合》、《枢言》、《九守》、《正》、《形势解》“、《版法解》、《势》等等文章侧重于用道家哲学来阐释法家政治,通常被认为是黄老道家的作品⑨。它集中地反映了黄老道家道法结合、兼容并包的学术特点,是继《黄帝四经》之后黄老道家思想的又一大发展,它促使黄老学派的思想进一步走向成熟。[6]
《水地》提出水是万物本原的思想﹐学术界有人认为这是管仲的思想﹐也有人认为是稷下唯物派的思想。
《心术》上下﹑《白心》﹑《内业》中﹐提出了精气为万物本原的朴素唯物主义精气说﹐认为万物﹑人都产生于精气﹔精气是一种精细的气。说“凡物之精﹐此则为生﹐下生五谷﹐上为列星”﹐“精也者﹐气之精者也”。文中也讲“道”﹐认为道是“虚而无形”﹐不能被感官直接感知﹐口不能言﹐目不能见﹐耳不能听。道与精气的关系﹐讲得不明确。
201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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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认为首先要重民、爱民、富民、利民;其次,在治国方略上必须礼法并用,德法并举,即以法来维护人民的利益,同时,以"礼"来维护社会秩序,使社会和谐发展。再次,在用人制度上必须坚持尊贤授德,察能授官,重视人的价值的充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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