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布娃娃和饰品给店子取啥名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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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名法
即直接采用或变通使用某个人的姓名作为商业命名的一种方法。可以用是实际生活中的人名,也可以用是文学作品中的人名。如“福特”汽车、“李宁”牌运动服、
“老干妈”风味豆鼓、“孔乙已”茴香豆等等。注意这种商品命名法不能侵犯个人的姓名权、名誉权和著作权。
2. 地名法
即直接以某个地名或变通地名作为商业命名的一种方法。比如“上海”牙膏、“龙口”粉丝、“永丰”辣酱、“大上海”西服、“上海滩”礼帽等等,这种命名法一般适合某些地方特色很浓的商品取名,以突出商品的正宗,否则,难以强调品牌的个性。
3. 动植物名法
电视、“野山茶”香烟等等。运用这种方法要注意掌握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的顾客对动植物的不同喜好,有无禁忌。如我国多把“孔雀”视为“吉祥”的象征,但在欧洲却把孔雀视为“祸鸟”,作为蔑视的象征。
即直接采用或变通使用某个人的姓名作为商业命名的一种方法。可以用是实际生活中的人名,也可以用是文学作品中的人名。如“福特”汽车、“李宁”牌运动服、
“老干妈”风味豆鼓、“孔乙已”茴香豆等等。注意这种商品命名法不能侵犯个人的姓名权、名誉权和著作权。
2. 地名法
即直接以某个地名或变通地名作为商业命名的一种方法。比如“上海”牙膏、“龙口”粉丝、“永丰”辣酱、“大上海”西服、“上海滩”礼帽等等,这种命名法一般适合某些地方特色很浓的商品取名,以突出商品的正宗,否则,难以强调品牌的个性。
3. 动植物名法
电视、“野山茶”香烟等等。运用这种方法要注意掌握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的顾客对动植物的不同喜好,有无禁忌。如我国多把“孔雀”视为“吉祥”的象征,但在欧洲却把孔雀视为“祸鸟”,作为蔑视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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