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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又称国术或武艺,中国传统体育项目。其内容是把踢、打、摔、拿、跌、击、劈、刺等动作按照一定规律组成徒手的和器械的各种攻防格斗功夫、套路和单势练习。武术具有极其广泛的群众基础,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不断积累和丰富起来的一项宝贵的文化遗产。
武术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那时,人类即已开始用棍棒等原始工具作武器同野兽进行斗争,一是为了自卫,一是为了猎取生活资料,后来人们为了互相争夺财富,进而制造了更具有杀伤力的武器。如《山海经‧大荒北经》就有“蚩尤作兵伐黄帝”的记载。这样,人类通过战斗,不仅制造了兵器,而且逐渐积累了具有一定的攻防格斗意义的技能。
在殷商时期,青铜业发展,以车战为主,出现了一些铜制武器,如矛、戈、戟、斧、钺、刀、剑等。同时,也出现了这类武器的用法,如劈、扎、刺、砍等技术。为了提高战斗力,这时已有了比赛的形式。如《礼记‧王制》所载“凡执技论力,适四方,裸股肱,决射御”,意即较量武艺高低。
春秋战国时期,铁器出现,步骑兵兴起,为了在步骑战中发挥作用,长柄武器变短,短柄武器(特别是剑身)变长,这样,武器的内容就更加丰富了,武术的技击性进一步突出,同时武术的健身作用也受到重视。这时比试武艺的形式已广泛出现,更加推动了武艺的发展。据《管子‧七法》载,当时每年有“春秋角试。”据《庄子‧人间世》和《荀子‧议兵》所载,当时比试武艺已非常讲究技巧,拳术打法有进攻、防守、反攻、佯攻等。
秦时盛行角抵和手搏,比赛时有裁判,有赛场,有一定的服装。1975年湖北省江陵县凤凰山秦墓出土的一件木篦背面上就彩画了当时一场比赛的盛况:台前有帷幕飘带,台上 3个上身赤裸的男子,只穿短裤,腰部系带,足穿翘头鞋,2人在比赛,1人双手前伸作裁判。
汉时,有了剑舞、刀舞、双戟舞、钺舞等。这都说明,汉时的武舞已有明显的技击性,有招法,又多以套路的形式出现。汉时是武术大发展的时期,已形成了多种技术风格的流派。如《汉书 .艺文志》收入的“兵技巧”类就有13家、199篇,都是论述“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的武术专著。
两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繁,官僚贵族或耽於宴乐或追求长生不老之术,其影响也渗透到社会各阶层的生活中,如视剑为具有神秘色彩的法器,甚至以木剑代刀剑,用荒诞无稽的邪说取代练武,致使武艺停滞不前。
隋唐五代时期,随著封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武术重新兴起,唐朝开始实行武举制,并用考试办法授与武艺出众者以相应称号,如“猛殷之士”、“矫捷之士”、“技术之士”、“疾足之士”,获得每个称号都有具体标准。如“猛殷之士”要“有引五石之弓,矢贯五扎,戈矛剑戟便於利用……”(《武备志‧太白阴经‧选士篇第十六》)。这一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促进了社会上的练武活动。
随著步骑战的发展,在战场上,戈、戟逐渐被淘汰,剑作为军事技术多被刀所代替,但作为套路的演练仍在发展。
宋代出现了民间练武组织,见於记载的有“锦标社”(射弩)、“英略社”(使棒)、“角抵社”(相扑)等。这些社团因陋就简,“自置裹头无刃枪、竹标排、木弓刀、蒿矢等习武技”(《宋史》卷 191)。在城市中,据《栋亭十二种都城记胜》所载,在街头巷尾打场演武,十分热闹。表演的武艺有角抵、使拳、踢腿、使棒、弄棍、舞刀枪、舞剑以及打弹、射弩等,对练叫“打套子”,有“枪对牌”、“剑对牌”等,这时,集体项目也发展较快,例如,《东京梦华录》卷 7载:“两人出阵对舞如击刺之状……出场凡五七对,或以枪对牌、剑对牌之类。”但对抗性的攻防技术由於受了宋理学家倡导“主静”的影响,都逐渐走向衰微。
元代统治者对民间“……二十人之上不许聚众围猎”(《元典章》卷 3,赈饥贫),连民间私藏武器也属犯罪。武艺多以秘密家传的方式冒著生命危险进行传授。
明代是武艺大发展的时期,出现了不同风格的技术流派,拳术、器械都得到了发展,特别是在理论上总结了过去的练武经验,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有《纪效新书》、《武篇》、《耕馀剩技》等。这些著作不同程度地记载了拳术、器械的流派、沿革、动作名称、特徵、运动方法和技术理论等,有的还附有歌诀及动作图解,为后世研究武术提供了重要依据。
清代统治者禁止练武,民间则以“社”、“馆”的秘密结社形式传授武艺,其中著名的拳种,如太极拳、八卦掌、形意拳、八极拳、劈挂拳等,多在清代形成。
民国期间,社会上存在著各种形式的拳社,对传播和发展武术起了积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术被作为优秀民族遗产加以继承、整理和提高,成立了各级武术协会,国家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开展武术运动,将武术列为正式比赛项目。1953年,举行了第1届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竞赛大会,接著又举行多次全国性武术比赛或表演大会。为了推动武术的普及和提高,国家组织创编了比赛规定套路,编制了群众武术活动所需要的初级套路和简化太极拳等,出版武术书籍和挂图,拍摄武术影片和录象。为探讨武术运动锻炼的价值,还组织有关生理的测定和研究,使其逐步科学化。此外,各体育学院、体育系相继设立武术课和武术专业班,大中小学也把武术列为体育课教学内容,青少年业馀体校也建立武术班,各地武术协会设立各种形式的武术辅导站,吸引著大批武术爱好者习武健身疗病。
过去,武术分类有以地区划分的,有以山脉、河流划分的,有以姓氏或内外家划分的,也有按技术特点划分的。现代一般按其内容分为5类; 经常坚持武术锻炼能有效地增强体质。武术中的各种拳法、腿法对爆发力及柔韧性要求较高,特别是各关节活动范围较大,对肌肉韧带都有很好的锻炼作用,武术包含多种拧转、俯仰、收放、摺叠等身法动作,要求“手到眼到”,“手眼相随”,“步随身行、身到步到”,对协调性有较高的要求;整套动作往往由几十个动作组成,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所以能使身体各个器官系统得到全面发展。练习柔和、缓慢、轻灵的拳术,如太极拳,强调以意引导动作,配合均匀深沉的呼吸,可使周身血脉流通,适合於慢性病患者作为医疗手段坚持锻炼,有较明显的疗效。 对抗性的散手、推手、武术短兵、武术长兵等竞技项目,运动激烈,除能增强体质外,还能培养勇敢、机智、敏捷等优良性格。
【武术的概念】
武术概念,是人们认识。研究武术的基本依据。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不同的时期对武术概念的表达不尽相同,它的内涵和外延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武术本身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
从历史上看,有不少归属武术类的名称,春秋战国时称“技击”兵技巧一类);汉代出现了“武艺”一词,并延用至明末:清初又借用南朝《文选》中“偃闭武术”(当时泛指军事)的“武术”一词;民国时称“国术”:新中国成立后仍沿用“武术”一词。
随着历史的变迁,冷兵器的逐步消亡,专用武术器械的生产及拳械套路的大量出现,对抗性项目、武术竞赛规则的、制定,武术已演化成为体育运动项目之一。武术的体育化使其内容、形式及训练手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概念也在不断变化。发展到今天,武林的基本定义可概括为:武术是以技击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捕斗的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
从这一定义出发来认识武术。首先,武术属于中国传统的技击术。它是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通过徒手或借助于器械的身体运动表现攻防格斗的能力。无论是对抗性的捕斗运动,还是势势相承的套路运动,都是以中国传统的质击方法国棋技术核心的。就人类的社会生活来说,技击术不可能是中国独有的。比较世界各地的技击术,武术不仅在技击方法上更为丰富(诸如快摔法、擒拿法等)。在运动形式上,既有套路的,也有散手的,既是结合的,又是分离的,这种发展模式,也迥然有别于世界上其他技击术。在演练方法上注重内外兼修,演练风格上要求神形兼备,无不反映了中国传统的技击术的运动特点。
其次,武术是体育项目,它明显区别于使人致伤致残的实用技击技术。套路运动中尽管包含丰富的技击方法,但其宗旨是通过演练以提商人的身体素质和攻防能力,进行功力与技巧上的较量,在技术要求上与实用技术有一定的区别,散手运动的技术固然更接近于实用技南,但由于受竞赛规则的规定,亦将其限制在体育竞技运动之内。总之,归结为一点,武术具有明确的体育属性,体育是当今武术的主要社会哲学、中医学、伦理学、兵学、美学、气功等多种传统文化思想和文化观念,注重内外兼修,诸如整体观、阴阳变化观、形神论、气论、动静说、刚柔说等等,逐步形成了独具民族风貌的武术文化体系。它内涵丰富,寓意深,既具备了人类体育运动强身健体的共同特征,又具有东方文明所特有的哲理性、科学性和艺术性,较集中地体现了中国人民在体育领域中的智慧结晶。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东方的民族文化光彩。因此,从广义上认识,武术不仅是一个运动项目,而且是一项民族体育,是中国人民长期积累起来的一宗宝贵文化遗产。
武术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那时,人类即已开始用棍棒等原始工具作武器同野兽进行斗争,一是为了自卫,一是为了猎取生活资料,后来人们为了互相争夺财富,进而制造了更具有杀伤力的武器。如《山海经‧大荒北经》就有“蚩尤作兵伐黄帝”的记载。这样,人类通过战斗,不仅制造了兵器,而且逐渐积累了具有一定的攻防格斗意义的技能。
在殷商时期,青铜业发展,以车战为主,出现了一些铜制武器,如矛、戈、戟、斧、钺、刀、剑等。同时,也出现了这类武器的用法,如劈、扎、刺、砍等技术。为了提高战斗力,这时已有了比赛的形式。如《礼记‧王制》所载“凡执技论力,适四方,裸股肱,决射御”,意即较量武艺高低。
春秋战国时期,铁器出现,步骑兵兴起,为了在步骑战中发挥作用,长柄武器变短,短柄武器(特别是剑身)变长,这样,武器的内容就更加丰富了,武术的技击性进一步突出,同时武术的健身作用也受到重视。这时比试武艺的形式已广泛出现,更加推动了武艺的发展。据《管子‧七法》载,当时每年有“春秋角试。”据《庄子‧人间世》和《荀子‧议兵》所载,当时比试武艺已非常讲究技巧,拳术打法有进攻、防守、反攻、佯攻等。
秦时盛行角抵和手搏,比赛时有裁判,有赛场,有一定的服装。1975年湖北省江陵县凤凰山秦墓出土的一件木篦背面上就彩画了当时一场比赛的盛况:台前有帷幕飘带,台上 3个上身赤裸的男子,只穿短裤,腰部系带,足穿翘头鞋,2人在比赛,1人双手前伸作裁判。
汉时,有了剑舞、刀舞、双戟舞、钺舞等。这都说明,汉时的武舞已有明显的技击性,有招法,又多以套路的形式出现。汉时是武术大发展的时期,已形成了多种技术风格的流派。如《汉书 .艺文志》收入的“兵技巧”类就有13家、199篇,都是论述“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的武术专著。
两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繁,官僚贵族或耽於宴乐或追求长生不老之术,其影响也渗透到社会各阶层的生活中,如视剑为具有神秘色彩的法器,甚至以木剑代刀剑,用荒诞无稽的邪说取代练武,致使武艺停滞不前。
隋唐五代时期,随著封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武术重新兴起,唐朝开始实行武举制,并用考试办法授与武艺出众者以相应称号,如“猛殷之士”、“矫捷之士”、“技术之士”、“疾足之士”,获得每个称号都有具体标准。如“猛殷之士”要“有引五石之弓,矢贯五扎,戈矛剑戟便於利用……”(《武备志‧太白阴经‧选士篇第十六》)。这一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促进了社会上的练武活动。
随著步骑战的发展,在战场上,戈、戟逐渐被淘汰,剑作为军事技术多被刀所代替,但作为套路的演练仍在发展。
宋代出现了民间练武组织,见於记载的有“锦标社”(射弩)、“英略社”(使棒)、“角抵社”(相扑)等。这些社团因陋就简,“自置裹头无刃枪、竹标排、木弓刀、蒿矢等习武技”(《宋史》卷 191)。在城市中,据《栋亭十二种都城记胜》所载,在街头巷尾打场演武,十分热闹。表演的武艺有角抵、使拳、踢腿、使棒、弄棍、舞刀枪、舞剑以及打弹、射弩等,对练叫“打套子”,有“枪对牌”、“剑对牌”等,这时,集体项目也发展较快,例如,《东京梦华录》卷 7载:“两人出阵对舞如击刺之状……出场凡五七对,或以枪对牌、剑对牌之类。”但对抗性的攻防技术由於受了宋理学家倡导“主静”的影响,都逐渐走向衰微。
元代统治者对民间“……二十人之上不许聚众围猎”(《元典章》卷 3,赈饥贫),连民间私藏武器也属犯罪。武艺多以秘密家传的方式冒著生命危险进行传授。
明代是武艺大发展的时期,出现了不同风格的技术流派,拳术、器械都得到了发展,特别是在理论上总结了过去的练武经验,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有《纪效新书》、《武篇》、《耕馀剩技》等。这些著作不同程度地记载了拳术、器械的流派、沿革、动作名称、特徵、运动方法和技术理论等,有的还附有歌诀及动作图解,为后世研究武术提供了重要依据。
清代统治者禁止练武,民间则以“社”、“馆”的秘密结社形式传授武艺,其中著名的拳种,如太极拳、八卦掌、形意拳、八极拳、劈挂拳等,多在清代形成。
民国期间,社会上存在著各种形式的拳社,对传播和发展武术起了积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术被作为优秀民族遗产加以继承、整理和提高,成立了各级武术协会,国家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开展武术运动,将武术列为正式比赛项目。1953年,举行了第1届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竞赛大会,接著又举行多次全国性武术比赛或表演大会。为了推动武术的普及和提高,国家组织创编了比赛规定套路,编制了群众武术活动所需要的初级套路和简化太极拳等,出版武术书籍和挂图,拍摄武术影片和录象。为探讨武术运动锻炼的价值,还组织有关生理的测定和研究,使其逐步科学化。此外,各体育学院、体育系相继设立武术课和武术专业班,大中小学也把武术列为体育课教学内容,青少年业馀体校也建立武术班,各地武术协会设立各种形式的武术辅导站,吸引著大批武术爱好者习武健身疗病。
过去,武术分类有以地区划分的,有以山脉、河流划分的,有以姓氏或内外家划分的,也有按技术特点划分的。现代一般按其内容分为5类; 经常坚持武术锻炼能有效地增强体质。武术中的各种拳法、腿法对爆发力及柔韧性要求较高,特别是各关节活动范围较大,对肌肉韧带都有很好的锻炼作用,武术包含多种拧转、俯仰、收放、摺叠等身法动作,要求“手到眼到”,“手眼相随”,“步随身行、身到步到”,对协调性有较高的要求;整套动作往往由几十个动作组成,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所以能使身体各个器官系统得到全面发展。练习柔和、缓慢、轻灵的拳术,如太极拳,强调以意引导动作,配合均匀深沉的呼吸,可使周身血脉流通,适合於慢性病患者作为医疗手段坚持锻炼,有较明显的疗效。 对抗性的散手、推手、武术短兵、武术长兵等竞技项目,运动激烈,除能增强体质外,还能培养勇敢、机智、敏捷等优良性格。
【武术的概念】
武术概念,是人们认识。研究武术的基本依据。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不同的时期对武术概念的表达不尽相同,它的内涵和外延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武术本身的发展而发展、变化的。
从历史上看,有不少归属武术类的名称,春秋战国时称“技击”兵技巧一类);汉代出现了“武艺”一词,并延用至明末:清初又借用南朝《文选》中“偃闭武术”(当时泛指军事)的“武术”一词;民国时称“国术”:新中国成立后仍沿用“武术”一词。
随着历史的变迁,冷兵器的逐步消亡,专用武术器械的生产及拳械套路的大量出现,对抗性项目、武术竞赛规则的、制定,武术已演化成为体育运动项目之一。武术的体育化使其内容、形式及训练手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概念也在不断变化。发展到今天,武林的基本定义可概括为:武术是以技击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捕斗的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
从这一定义出发来认识武术。首先,武术属于中国传统的技击术。它是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通过徒手或借助于器械的身体运动表现攻防格斗的能力。无论是对抗性的捕斗运动,还是势势相承的套路运动,都是以中国传统的质击方法国棋技术核心的。就人类的社会生活来说,技击术不可能是中国独有的。比较世界各地的技击术,武术不仅在技击方法上更为丰富(诸如快摔法、擒拿法等)。在运动形式上,既有套路的,也有散手的,既是结合的,又是分离的,这种发展模式,也迥然有别于世界上其他技击术。在演练方法上注重内外兼修,演练风格上要求神形兼备,无不反映了中国传统的技击术的运动特点。
其次,武术是体育项目,它明显区别于使人致伤致残的实用技击技术。套路运动中尽管包含丰富的技击方法,但其宗旨是通过演练以提商人的身体素质和攻防能力,进行功力与技巧上的较量,在技术要求上与实用技术有一定的区别,散手运动的技术固然更接近于实用技南,但由于受竞赛规则的规定,亦将其限制在体育竞技运动之内。总之,归结为一点,武术具有明确的体育属性,体育是当今武术的主要社会哲学、中医学、伦理学、兵学、美学、气功等多种传统文化思想和文化观念,注重内外兼修,诸如整体观、阴阳变化观、形神论、气论、动静说、刚柔说等等,逐步形成了独具民族风貌的武术文化体系。它内涵丰富,寓意深,既具备了人类体育运动强身健体的共同特征,又具有东方文明所特有的哲理性、科学性和艺术性,较集中地体现了中国人民在体育领域中的智慧结晶。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东方的民族文化光彩。因此,从广义上认识,武术不仅是一个运动项目,而且是一项民族体育,是中国人民长期积累起来的一宗宝贵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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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源于中国,属于世界。在古代称为拳勇、技击等。
“功夫”一词特指武术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例如:《人民日报》(1984.7.31):“也有画中国‘功夫’的,画面上拳击格斗,棍棒相迎,飞脚踢刀,好不热闹。”《深圳特区报》(1986.3.13):“ 中国功夫和西洋拳击,究竟谁优谁劣,这是中外人士均感兴趣的问题。”
“功夫”一词特指武术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例如:《人民日报》(1984.7.31):“也有画中国‘功夫’的,画面上拳击格斗,棍棒相迎,飞脚踢刀,好不热闹。”《深圳特区报》(1986.3.13):“ 中国功夫和西洋拳击,究竟谁优谁劣,这是中外人士均感兴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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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还不是交功夫,估计是原始社会打仗时慢慢发展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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