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ESS中的.和!的用法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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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程序代码
如在查询或窗体文本框的”控件来源”属性内,在此通常会以表示法取用另一窗体的某控件内容,如”FORMS![客户]![姓名]”,两个!号分别表示其后为窗体及控件名称,不可用小圆点.
2.VBA
在VBA中,则根据不同时机,需分别使用!及.:
(1)对象的属性及方法,取用对象的属性及方法时,需使用小圆点,如:
SET RS=CURRENTDB.OPENRECORDSET("SHEET")
MSGBOX RS.RECORDCOUNT
(2)取用窗体或报表控件,如同在非代码的情况,如:
ME![姓名]=APPLICATION.FORMS("客户")![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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