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礼仪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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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受君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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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1 · 说的都是干货,快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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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尊师重教

“尊师重教”出自《礼记·学记》,是中国古代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篇专门论述教育、教学问题的论著。是中国古代一部典章制度专著《礼记》中的一篇,写作于战国晚期。

郭沫若考证,作者为孟子的学生乐正克。尊师重教这个成语出自《后汉书——孔僖传》:“臣闻明王圣主,莫不尊师贵道。”,可见尊师重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2、等级森严

春秋战国时代是由封建制向郡县制过渡的时代,是先进的封建生产关系战胜落后的奴隶制生产关系的时代,在学术上是诸子蓬起、百家争鸣空前活跃的时代。

由于士的出身不同,立场不同,因而在解决或回答现实问题时,提出的政治主张和要求也不同。他们著书立说,争辩不休,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形成了儒家、道家、墨家、法家、阴阳家、名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等许多学派。

3、决战需求神问卦

春秋时期,两国之间即使要决战,也要在宗庙进行求神问卦,到了战场还要常常要进行卜筑,才能决定是否可以开战。

4、天神祭祀

凡在天之神,都属于天神祭祀,包括祭至高神(天)、各类天体(日月星辰)、各类天象(大雩寒暑)等。祭祀至高神一一“天”

“天”有其喜恶,也会因其喜恶而庇佑或惩罚人间的君主。人间君主自称“天子”,假借与天的虚构的血缘关系来维护其统治的合法性。也因此,郊天之祭,成为了两周时期最为隆重的祭祀。

5、咂酱之礼

中国制酱和食酱的历史悠久,当时的酱叫“醢”,《周礼》记载“百醢”,可见当时制食酱品的发达。

据《周礼·天官》所记,周天子祭祀或宾客用羞“百二十品”,用酱“百二十瓮”,这百二十瓮酱包括醢物六十瓮、醯物六十瓮,都是动植物食料加调味品炮制的复合调料。肴馔百二十品配酱百二十瓮,一肴配一酱,这是周王创下的前所未有的王室饮食制度。


扩展资料

中国传统礼仪:

1、“九宾之礼”。

这是我国古代最隆重的礼节。它原是周朝天子专门用来接待天下诸侯的重典。

周朝有八百个诸侯国,周天子按其亲疏,分别赐给各诸侯王不同的爵位,爵位分公、侯、伯、子、男五等,各诸侯国内的官职又分为三等:卿、大夫、士,诸侯国国君则自称为“孤”。

这“公、侯、伯、子、男、孤、卿、大夫、士”合起来称为“九仪”或称“九宾”。周天子朝会“九宾”时所用的礼节,就叫“九宾之礼”。“九宾之礼”是很隆重的:先是从殿内向外依次排列。

九位礼仪官员,迎接宾客时则高声呼唤,上下相传,声势威严。按古礼,“九宾之礼”只有周天子才能用,但到了战国时代,周朝衰微,诸侯称霸,“九宾之礼”也为诸侯所用,演变为诸侯国接见外来使节的一种最高外交礼节了。《廉颇蔺相如列传》中的“设九宾之礼”就是指此。

2、“跪拜礼”。

早在原始社会就已产生,但那时人们仅仅是以跪拜的形式表示友好和敬意,并无尊卑关系。进入阶级社会后,情况就不同了,特别是在封建社会里,“跪拜”是一种臣服的表示,“拜,服也;稽首,服之甚也。”

即使是平辈跪拜,也有彼此恭敬的意思。“跪拜礼”其表现形式有多样,但主要有以下几种:⑴“稽首”:是臣拜君之礼。拜者头首着地,并停留较长一段时间;

⑵“顿首”:即叩首、叩头。头一触地就起,是一种用于平辈间的,比较庄重的礼节。古人就常常在书信的头或尾书以“顿首”二字,以表敬意;另外,还有“空首”、“再拜”等。

3、“揖让礼”。

“揖”是作揖,双手抱拳打拱,身体向前微倾;“让”表示谦让。这是一种大众化的礼节,一般用于宾主相见时,或平辈间、比较随便的场合。“打拱作揖”即是一种引见,也表示一种寒暄问候。这一礼节,最能体现中华民族“谦让”的美德。

4、“袒臂礼”。

又叫“左右袒”,是一种特定场合下的特殊礼节。所谓“左右袒”,是指露出左手臂或右手臂,以表示拥护哪一方面的意思。它一般用于事态严重的场合,通过“袒臂”表示拥护谁,藉以解决争端。相当于今天的举手表决。这种礼节,大约产生于春秋战国时代。

5、“虚左礼”。

古人一般尊崇左,故以右为较尊贵的地位。但乘坐车辆时,却恰好相反:车骑以“左”为尊位。如《信陵君窃符救赵》:“公子车骑,虚左,自迎夷门后生。”

后来经过演变,“虚左”就表示对人的尊敬。在“待客”或“给某人留下官位”时。常谦称“虚左以待”。“虚左以待”的行为,就成为尊重人的一种礼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礼仪

元气小小肉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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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8 · 每个回答都超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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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尊师重教

“尊师重教”出自《礼记·学记》,是中国古代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篇专门论述教育、教学问题的论著。是中国古代一部典章制度专著《礼记》中的一篇,写作于战国晚期。

据郭沫若考证,作者为孟子的学生乐正克。尊师重教这个成语出自《后汉书——孔僖传》:“臣闻明王圣主,莫不尊师贵道。”,可见尊师重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2、等级森严

春秋战国时代是由封建制向郡县制过渡的时代,是先进的封建生产关系战胜落后的奴隶制生产关系的时代,在学术上是诸子蓬起、百家争鸣空前活跃的时代。

由于士的出身不同,立场不同,因而在解决或回答现实问题时,提出的政治主张和要求也不同。他们著书立说,争辩不休,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形成了儒家、道家、墨家、法家、阴阳家、名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等许多学派。

3、决战需求神问卦

春秋时期,两国之间即使要决战,也要在宗庙进行求神问卦,到了战场还要常常要进行卜筑,才能决定是否可以开战。

4、天神祭祀

凡在天之神,都属于天神祭祀,包括祭至高神(天)、各类天体(日月星辰)、各类天象(大雩寒暑)等。
祭祀至高神一一“天”

“天”有其喜恶,也会因其喜恶而庇佑或惩罚人间的君主。人间君主自称“天子”,假借与天的虚构的血缘关系来维护其统治的合法性。也因此,郊天之祭,成为了两周时期最为隆重的祭祀。

5、咂酱之礼

中国制酱和食酱的历史悠久,当时的酱叫“醢”,《周礼》记载“百醢”,可见当时制食酱品的发达。

据《周礼·天官》所记,周天子祭祀或宾客用羞“百二十品”,用酱“百二十瓮”,这百二十瓮酱包括醢物六十瓮、醯物六十瓮,都是动植物食料加调味品炮制的复合调料。肴馔百二十品配酱百二十瓮,一肴配一酱,这是周王创下的前所未有的王室饮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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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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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祭祀礼仪
春秋战国的祭奠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先祖、先贤的祭奠,一种是对鬼神的祭祀。而这两种,又可归结为对鬼神的祭祀,以祈求福禄。只是前一种还带有一种对先人的怀念、纪念。
《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载:“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祗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祗。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貍沉祭山林川泽......以祠春享先生,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通典·礼六六》:“大唐开元年之制五礼,其仪百五十有二。一曰吉礼,其仪五十有五:一,冬至祀昊天于圆丘;二,正月上辛祈谷于圆丘;三,孟夏雩祀于圆丘;四,季秋大享于明堂;五,立春祀青帝于东郊......五十五,王公以下拜扫、寒食拜扫。”
不仅仅是春秋战国时期,之后鬼神的祭祀规则是传统中国比较重要的礼仪规范之一。
它在夏商周三代早已奠定,不外如下三条:
1,“三代命祀,祭不越望。”祭不越望”这条规则是诸侯国祭祀鬼神的一条基础性的规定,也就是《礼记;王制》所说的“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这是一条关于祭祀的等级和地域范围的规定。超出了这个等级和地域范围就是不合法的。

2,“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这是一条对于祭祀范围的规定,不是对地域范围,而是对祭祀的客体即鬼神的范围的规定:不是本群体的鬼神不能被本群体所祭祀。

第三,灭国不灭祀。能祭祀鬼神,代表着一个群体的存在。反之亦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灭国不灭祀的规则。
以上这三条基本规则,分析其根本原因,也不外乎划分和维护各群体的既得利益。祭祀的范围和等级的规则的原因是:掌握的权力越大,它所能祭祀的鬼神就越多。随着周天子和诸侯的权力失衡,诸侯们通过扩大祭祀范围和提高祭祀等级等方式求得更多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鬼神的祭祀规则发生了很大变化。
二、政治礼仪
君臣之间的礼节,可分为两种形式:
一是举止性礼节,主要是站立礼与跪拜礼;二是称谓之礼。
君臣之间的举止性礼节,不仅仅是臣下向君主施行,而且君主也有向臣下施用仪制。
1、站立礼。君主向臣下所施行的主要是“揖礼”,即后世所说的“作揖”。
《周礼》记载,周王召见诸侯之时,向其中没有血缘关系的庶姓诸侯,施以“推手小下之”也即合手前推再稍往下动的“土揖”礼。向有姻亲关系的异姓诸侯,施以合手平推的“时揖”礼。向同姓诸侯,施以合手前推再稍向上举的“天揖”礼。 周王与自己的直属臣下在朝仪之时的礼节,
《周礼.夏官》记载:“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王还,揖门左、门右。”
2、跪拜礼。先秦时的人席地而坐,正规的坐姿,是双膝跪席,臀部压在脚后跟(呵呵,日本人就是这样坐的)对同坐的对方表示敬意,则臀部抬起离开双脚,上身挺直。若再施以手或头、上身的其他动作,则形成各种形式的跪拜礼,如所谓稽首、顿首、空首什么的。《说文解字.手部》段玉裁的注:“凡不跪不为拜”,所以史籍中提到具体的“拜”礼,就是指的这种跪拜礼。
3、称谓之礼方面,“君前臣名”是君臣称谓之礼的重要原则,它是说:一、臣下在皇帝面前自称必须用其名;二、在皇帝面前提到其他大臣,也须称其名。它循从礼俗中的尊卑之礼而成为君臣之礼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卑”身份的臣子在有“尊”身份的皇帝之前,必须谦称其名以示尊敬。如果某位大臣被破例允许不称其名(不包括自称),则属于君对臣的极高礼遇了,“赞拜不名”、“诏书不名”等便一属此例。 被赐予“赞拜不名”特权者,朝仪叩拜,赞礼官在皇帝面前不像宣其他官员那样唱出其名,因为是在天子面前,而且是正规的朝仪当众场合,所以官员们视其为恩遇殊荣。被赐以赞拜不名者,往往还赋予君臣礼制其他方面的特权,如“入朝不趋”—入朝上殿时,不像一般朝臣那样以快步趋行表示对皇帝的礼敬,可漫步而行。“剑履上殿”—一般官员要遵从上殿时去佩剑、脱履的尊君礼制,而有此特权者是着履、带剑上殿。
4、嘉礼,具有喜庆意义及一部分用于亲近人际关系、联络感情的礼仪活动。

《周礼·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以嘉礼亲万民,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

5、宾礼,邦国间的外交往来及接待宾客的礼仪活动。
《周礼·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以宾礼亲邦,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时聘曰问,殷兆曰视。”
《仪礼·士相见礼》郑玄注:“士相见于五礼属宾礼。”
6、凶礼,即吊慰家国忧患方面的礼仪活动。

包括丧葬礼、荒礼、吊礼、恤礼、襘礼等。后多特指丧葬、持服、谥号等礼仪。
《周礼·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礼哀祸灾,以襘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

7、军礼、有关军事方面的礼仪活动。

《周礼》所举大师(召集和整顿军队)、大均(校正户口,调节赋征)、大田(检阅车马人众,亲行田猎)、大役(因建筑城邑征集徒役)、大封(整修疆界、道路、沟渠),以及《开元礼》的告太庙、命将、出师、宣露布、大射、马祭、大傩等。
《周礼·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以军礼同邦国。大师之礼,用众也;大均之礼,恤众也;大田之礼,简众也;大役之礼,任众也;大封之礼,合众也。”

三、战争礼仪
1、原则是凡举兵必师出有名,两军交战,不斩来使。双方在战争前规定有时限原则一般是一天,而且战争的地点有讲究。春秋打仗一般只能在边疆,国境线附近,双方的军队拉到各自的国境线,所以打仗的战场也叫疆场。
2、战争规则,
打仗的时候如果看到对方的国君,不能攻击,并且还要行礼。
“不鼓不成列”。要等双方排兵列阵好了后,才能开打,也就是说别人没准备好,就不能开打。胜利方追击以五十步为限,超出五十步就不能再追了所以有“以五十步笑百步”的讽刺语句。还有礼不伐丧,不擒二毛等。
3、投降礼仪
四、道德规范式礼节(比较繁杂)
男女晾晒衣服,不能在用同一个晾衣杆,不能用同个衣架,甚至不能在同一个浴室里洗澡(不是共浴),丈夫不在的时候,要把他的席子枕头被子什么的收起来。男子在内室里不说话,女子在堂上不说话,非祭祀和丧事,不相授东西,如果非得相授,则要放在筐里,如果没有筐,则放在地上,然后另一方捡起来。内外不用同一个水井,不用同个浴室,不互相借东西,男女不能穿同一件衣服。里面说的话不出外面,外面说的话也不进里面。男子进入内室时,不大声喧哗,不指指点点,晚上走路要有蜡烛,没有蜡烛则不能走。女子出门必须用面纱盖住脸孔,晚上走路要有蜡烛,没有就停止。在路上,男的走右边,女的走左边。男女不杂坐,不穿同样的衣服帽子什么的,不亲自给予。叔嫂不能过问,年长女性不能洗(男子的)下衣,以门槛为界,外言不入内言不出。女子要是嫁出去,除非有大变故,不能回来。要是回来的话,兄弟不能跟她们同席而坐,不能同器而食。寡妇的儿子若非有卓越的表现,不能跟他做朋友。男女没有媒人,不互相交往,无聘礼,不互相见面。如果不是祭祀场合,男女不干杯喝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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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则》:男女晾晒衣服,不能在用同一个晾衣杆,不能用同个衣架,甚至不能在同一个浴室里洗澡(不是共浴),丈夫不在的时候,要把他的席子枕头被子什么的收起来。

《内则》:男子在内室里不说话,女子在堂上不说话,非祭祀和丧事,不相授东西,如果非得相授,则要放在筐里,如果没有筐,则放在地上,然后另一方捡起来。内外不用同一个水井,不用同个浴室,不互相借东西,男女不能穿同一件衣服。里面说的话不出外面,外面说的话也不进里面。男子进入内室时,不大声喧哗,不指指点点,晚上走路要有蜡烛,没有蜡烛则不能走。女子出门必须用面纱盖住脸孔,晚上走路要有蜡烛,没有就停止。在路上,男的走右边,女的走左边。

《内则》男女不杂坐,不穿同样的衣服帽子什么的,不亲自给予。叔嫂不能过问,年长女性不能洗(男子的)下衣,以门槛为界,外言不入内言不出。女子要是嫁出去,除非有大变故,不能回来。要是回来的话,兄弟不能跟她们同席而坐,不能同器而食。寡妇的儿子若非有卓越的表现,不能跟他做朋友。

《礼记·坊记》:男女没有媒人,不互相交往,无聘礼,不互相见面。如果不是祭祀场合,男女不干杯喝酒。

文献中还有一些所谓守礼的例子:

《公羊传·襄公三十年》记载,宋伯姬为宋共公幽居守寡了三十年,这个看上去似乎很正常。后来某天夜里,宋国火灾,大家叫宋伯姬,快逃命吧。宋伯姬说:我听说妇人晚上要是出去,如果没见到父母(指男方家),是不能离开大堂的。于是就被火烧死了。

《桓公十八年》:鲁桓公去见齐襄公,想带妇人文姜一起去。齐襄公是文姜的母家。大臣劝说:女有家男有室,不能乱来,否则会出事的。鲁国的礼仪是不允许夫妻一起出门的。

《国语·鲁语下》:敬姜的丈夫死了,她早上哭;敬姜的儿子死了,她晚上哭。孔子说这是有礼。为啥呢,因为如果丈夫死了晚上哭的话,会被认为是因为性饥渴而哭的,而儿子则不会被嫌疑,另外《礼记》也有相应记载。

《鲁语下》:还是敬姜,她去看望季氏,康子在堂上跟她说话,她不回答,径直走到寝门。康子问说:我没得罪你吧,怎么不跟我说话。敬姜回答:难道你不知道天子诸侯治外朝内朝,卿大夫事外朝家于内朝,只有到寝门之内,才是妇人所管理的地方,从上到下都一样,所以我在外面不敢回答。

礼仪规定并不能遏制原始的性冲动,后来慢慢地开始礼崩乐坏。鲁国旁边的齐国一直领风气之先,不但女子的行为不受那么多约束,连入赘这种事都出现了。

齐国的淳于髡跟孟子见面时,跟他开了个玩笑:

淳于髡:孟子啊,听说男女授受不亲,是礼吗?
孟子:是的
淳于髡:要是你嫂子掉进水里,你会不会伸手去救?
孟子:不伸手去救的,那是豺狼。男女授受不亲,是礼;但伸手去救,是权宜。
孟子不得不引入权宜来解释礼制了。

《左传·闵公二年》:许穆夫人是许国的妇人,娘家在卫国。卫国被狄人灭了,许穆夫人果断决定回国吊唁卫国国君(卫懿公,懿公好鹤的典故就从这来)。许国的大夫纷纷阻止,您不能去啊,您回去是违反礼制的,您看我们国君又没把你休了,又没出现瘟疫灾祸什么的,您不能去啊。许穆夫人愤怒的回答:大夫君子,无我有尤,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你们这些所谓大夫君子的啊,不要对我有所指责,你们考虑一百遍,还不如我亲自去一次)。后来卫国在许国齐国的帮助下复国了,要不是许穆夫人果断地违反礼制,也许卫国就不能够定之方中。

上面说到那个淳于髡,算是个谐星,用各种幽默的方法去劝谏国君。在《史记·滑稽列传》里面有记载。有一个挺著名的例子。齐宣王问淳于髡:你的酒量有多少,淳于髡说:我喝一斗也醉,喝一石也醉,要是在大王您面前,前有执法后有御史,我喝一斗就不行了。要是乡饮酒,男女杂坐,无拘无束,还有各种游戏,我喝七八斗才有醉意,天色已晚,男女同席,鞋子混乱,杯盘狼藉,主人送客而把我留下,灭掉蜡烛,女子罗衣轻解,汗香暗涌,这时候我淳于髡最为得意,能喝一石。虽然说淳于髡最后的落脚点在于阐述酒极则乱、乐极生悲,但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齐国当时颇有海天盛筵的风气。
《中国历史十五讲》里有一些:
春秋时期的婚姻形态仍然遵行“同姓不婚”的原则。诸侯和卿大夫都要在相同的等级之内迎娶异姓女子,天子求婚于诸侯,王室宗女也多下嫁于诸侯。士以下的平民家庭,多为一夫一妻。婚嫁年龄男子通常在20—30岁之间,女子在15—20岁之间,妇女被夫家休弃的现象在这 一时期比较普遍,离异的女子再嫁也司空见惯。
由于地理和气候的差异,以及政治上的多元化,加之各地奢俭风尚的不同,春秋战国时期的服饰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多样化的特点比较明显。服饰最大的变化,首推战国赵武灵王的改易胡服。公元前307年,赵武灵王力排众议,毅然实行军事改革,命令军队采用东胡、林胡、楼烦等游牧部族的服饰,穿短装,束腰带,用带钩,穿皮靴,后来又将胡服进一步推广到 上层人士。
春秋战国时期,贵族的饮食活动礼仪化的色彩依然很浓厚。用青铜制作的饮食器开始衰落,漆器被广泛用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漆器制作得非常精美,造型精巧,漆色鲜丽,纹饰丰富,透出一种秀逸之美。多姿多彩的漆器,给饮食生活带来了清新的气息。
春秋战国时代是一个以血与火为时代特征的社会,战争的技艺与勇敢精神得到广泛的崇尚。
《春秋谷梁传》记载说,在田猎的时候讲习武事,是礼仪中的大事。割兰草插在地上,作为田猎的界限。田猎时,不许越界。把战车矗立起来,插上大旗作为辕门,辕门的大小以车的两轴离辕门两侧各四寸为宜。在田猎之中,如果车轴碰着辕门,就没有资格进入辕门之内田猎。因为他驾驭战车的能力太差。田猎还要求:驱车奔驰,战车所扬起的尘土不能飞出车辙之外;马在奔驰之中,四蹄相应,快慢适度,驾驭车的人不失驰骋之节,射箭的人才能射得中。田猎还规定,禽兽跑出所设定的田猎范围之外,就不再追杀,这是取战争中不追杀奔跑的败军之义。射中的禽兽如果伤在面上、头上,就放掉不要,取“不杀投降之人”的意思;射中的禽兽太小,也放掉,取不虐幼小之义。勇武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已经成为春秋社会男性角色的重要内容。一身戎服有高超的射技和御技的男子,是人们心目中所崇拜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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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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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礼
古代五礼之一。即祭祀天神、地祇、人鬼等的礼仪活动。如郊天、大雩、大享明堂、祭日月、大蜡、祭社稷、祭山川、籍田、先蚕、祭天子宗庙、袼禘、功臣配享、上陵、释奠、祀先代帝王、祀孔子、巡狩封禅、祭高禖等。历代兴革不一,但极为统治阶级所重视。《周礼·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祗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祗。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貍沉祭山林川泽......以祠春享先生,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通典·礼六六》:“大唐开元年之制五礼,其仪百五十有二。一曰吉礼,其仪五十有五:一,冬至祀昊天于圆丘;二,正月上辛祈谷于圆丘;三,孟夏雩祀于圆丘;四,季秋大享于明堂;五,立春祀青帝于东郊......五十五,王公以下拜扫、寒食拜扫。”

2)凶礼
古代五礼之一。指用于吊慰家国忧患方面的礼仪活动。包括丧葬礼、荒礼、吊礼、恤礼、襘礼等。后多特指丧葬、持服、谥号等礼仪。《周礼·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丧礼哀死亡,以荒礼哀凶札,以吊礼哀祸灾,以襘礼哀围败,以恤礼哀寇乱。”《通典·礼六六》:“大唐开元年之制五礼......五曰凶礼,其仪十有八:一,凶年振(赈)抚;二,劳问疾患;三,中宫劳问;四,皇太子劳问;五,服(丧服)制度;六,皇帝为小功以上举哀;七,敕使吊;八,会丧;九,册赠;十,会葬;十一,致猷;十二,皇后举哀吊祭;十三,皇帝太子举哀吊祭;十四,皇太子妃举哀吊祭;十五,三品已上丧;十六,五品已上丧;十七,六品已下丧;十八,五公已下丧。”

3)军礼
古代五礼之一。即国家有关军事方面的礼仪活动。如《周礼》所举大师(召集和整顿军队)、大均(校正户口,调节赋征)、大田(检阅车马人众,亲行田猎)、大役(因建筑城邑征集徒役)、大封(整修疆界、道路、沟渠),以及《开元礼》的告太庙、命将、出师、宣露布、大射、马祭、大傩等。《周礼·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以军礼同邦国。大师之礼,用众也;大均之礼,恤众也;大田之礼,简众也;大役之礼,任众也;大封之礼,合众也。”《通典·礼六六》:“大唐开元之制五礼......四曰军礼,其仪二十有三:一,亲征类于上帝;二,宜于太社;三,告于太庙;四,祃于所征之地;五,軷于国门;六,广告所过山川;七,宣露布;八,劳军将;九,讲武;十,田狩;十一,射宫;十二,观射;十三,遣将出征宜于太社;十四,遣将告太庙;十五,遣将告齐太公庙;十六,祀马祖;十七,享先牧,十八,祭马社;十九,祭马步;二十,合州伐鼓;二十一,合朔诸州伐鼓;二十二,大傩;二十三,诸州县傩。”

4)宾礼
古代古礼之一。即邦国间的外交往来及接待宾客的礼仪活动。如天子受诸侯朝觐、天子受诸侯遣使来聘、天子遣使迎劳诸侯、天子受诸侯国使者表币贡物、宴诸侯或诸侯使者。此外,内个王公以下直至士人相见礼仪,也属宾礼。《周礼·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以宾礼亲邦,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时聘曰问,殷兆曰视。”《仪礼·士相见礼》郑玄注:“士相见于五礼属宾礼。”《通典·礼六六》:“大唐开元年之制五礼......三曰宾礼,其仪有六:一,番国主来朝;二,戒番国主见;三,番主奉见;四,受番使表及币;五,宴番国主;六,宴番国使。”番,使西方边境各国。《新唐书·礼乐志六》:“二曰宾礼,以待四夷之君长作与其使者。”《清史稿·礼志二》:“宾礼:藩国通礼,山海诸国朝贡礼,敕封藩服礼,外国公使觐见礼,内外王公相见礼,京官相见礼,直省官相见礼,士庶相见礼。”

5)嘉礼
古代五礼之一。即国家具有喜庆意义及一部分用于亲近人际关系、联络感情的礼仪活动。如君主登基、册皇太子、策拜王侯、节日受朝贺、天子纳后妃、太子纳妃、公侯大夫士婚礼、冠礼、宴飨、乡饮酒等。有时特指婚礼。《周礼·春官·大宗伯》:“大宗伯......以嘉礼亲万民,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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