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华的涉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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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2日,被告人孙华主动向中共南通市纪委投案自首。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孙华在担任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南通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期间,于2002年至2011年,利用负责第一人民医院药事管理等工作、主持妇幼保健院全面工作的职务之便,在医疗设备及药品采购、工程建设、财务审批、人事管理等方面,为上海奥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南通亿富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合星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50次收受王保阳、黄高沛、贺琦、陈彪等13个单位和个人所送贿赂,共计人民币45.8万元、美元3500元(折算人民币22992.40元)、价值人民币2.2万元的购物卡,及合计价值人民币3.7万元的“雷达”牌女式手表一块、“ipad”便携式电脑一台、“TANGO”上网本一台和刺绣一幅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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