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赡养、遗产的法律问题。
基本情况:我父亲22年前去世,母亲于父亲去世两年后改嫁。我们家有两个女儿,姐姐和我,当时姐姐已上班,我19岁,正上大学。继父家有两女、一子,均已参加工作。其后大家相处都不...
基本情况:我父亲22年前去世,母亲于父亲去世两年后改嫁。我们家有两个女儿,姐姐和我,当时姐姐已上班,我19岁,正上大学。继父家有两女、一子,均已参加工作。其后大家相处都不错,这几个子女各自生活,母亲和继父一起生活,我们会经常去看望。母亲和继父都有退休工资。
问题一:母亲再嫁时我已年满18岁,但还在上学,继父对我是否算作尽了扶养义务。进而一问就是我对继父有无赡养义务?
问题二:母亲再嫁时,继父有与原来妻子共建的住房一处,如果继父先去世,房子要如何分,如果母亲先去世,又会如何?
请就事论事,莫只搬法律条文。谢谢!
感谢大家的回答!只是为何你们的意见竟然如此不一,让我有点困惑。
第一个问题:我母亲和姐姐都有工作,若说上学时给生活费,(那时上大学还没学费,学校还补贴伙食费,且仅两年多而已),母亲和姐姐也完全供得起我。若说仅是继父在供,有点牵强。
第二个问题:这个问题更糊涂了。母亲和继父自己生活,从不让任何子女给付赡养费,我们只是常常看望,有什么好东西就送过去,他们住院时过去陪护。这叫不叫赡养?我还想不通一个问题,就是若继父先过世,我母亲就可继承到一份。可若我母亲先过世了,怎么那房子就没有她一份?若有她一份,怎么就会和我毫无关系?再怎么说他们的婚姻也有二十年了,最终一无所有? 展开
问题一:母亲再嫁时我已年满18岁,但还在上学,继父对我是否算作尽了扶养义务。进而一问就是我对继父有无赡养义务?
问题二:母亲再嫁时,继父有与原来妻子共建的住房一处,如果继父先去世,房子要如何分,如果母亲先去世,又会如何?
请就事论事,莫只搬法律条文。谢谢!
感谢大家的回答!只是为何你们的意见竟然如此不一,让我有点困惑。
第一个问题:我母亲和姐姐都有工作,若说上学时给生活费,(那时上大学还没学费,学校还补贴伙食费,且仅两年多而已),母亲和姐姐也完全供得起我。若说仅是继父在供,有点牵强。
第二个问题:这个问题更糊涂了。母亲和继父自己生活,从不让任何子女给付赡养费,我们只是常常看望,有什么好东西就送过去,他们住院时过去陪护。这叫不叫赡养?我还想不通一个问题,就是若继父先过世,我母亲就可继承到一份。可若我母亲先过世了,怎么那房子就没有她一份?若有她一份,怎么就会和我毫无关系?再怎么说他们的婚姻也有二十年了,最终一无所有?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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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你要不要对继父承担赡养义务,主要看你们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对于在什么情况下才算形成了抚养关系,《婚姻法》未作规定,理论上和实践中也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一般只要一起生活并支付教育或生活费,肯定是能认定为有抚养关系的。对于你的问题一,若母亲再嫁你们是和母亲一起生活的话,只要你有收过教育或生活费(即使只是你母亲给你),就应认定为有抚养关系,因为婚后,夫妻所得一般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给你也就相当于你继父给了你一部分。若是你继父对你尽的抚养义务较少,你也可以承担较少的赡养义务。
所以,我认为你对你继父应该具有赡养义务。
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照你所述,你虽未提供生活费,但2老生活并不困难,他们也没要求你给付赡养费,而且你也有看望、送东西的行为,这可以认定为在履行赡养义务。
2、对于你继父的住房归属问题。由于房子是你继父的婚前财产,所以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是你继父的个人财产(前提是房屋登记在你继父名下,没写你母亲的名字)。
若你母亲先过世,该住房你们没份;
若你继父先过世,该住房就作为遗产由你母亲、你继父的儿女均分。
再给你补充下吧,
若你继父去世后,遗产分割前,你母亲也去世了,你们作为你母亲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你母亲应得的那份;若是遗产分割胡,你母亲去世,你和你姐姐就继承你母亲的所有遗产,包括你母亲从你继父那继承过来的房屋份额,而你继父的子女此时无权继承你母亲的财产
还有其他问题么?
所以,我认为你对你继父应该具有赡养义务。
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照你所述,你虽未提供生活费,但2老生活并不困难,他们也没要求你给付赡养费,而且你也有看望、送东西的行为,这可以认定为在履行赡养义务。
2、对于你继父的住房归属问题。由于房子是你继父的婚前财产,所以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只是你继父的个人财产(前提是房屋登记在你继父名下,没写你母亲的名字)。
若你母亲先过世,该住房你们没份;
若你继父先过世,该住房就作为遗产由你母亲、你继父的儿女均分。
再给你补充下吧,
若你继父去世后,遗产分割前,你母亲也去世了,你们作为你母亲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你母亲应得的那份;若是遗产分割胡,你母亲去世,你和你姐姐就继承你母亲的所有遗产,包括你母亲从你继父那继承过来的房屋份额,而你继父的子女此时无权继承你母亲的财产
还有其他问题么?
追问
请问,若继子女履行了赡养义务,是否应该享有与亲生子女同样的继承权?若房产证上写有我母亲的名字,遗产又将如何分呢?
追答
若房产证上写有你母亲的名字,则该房屋为你母亲和你继父的夫妻共同财产,无论谁先过世,你们两家人的子女都有权继承一定份额,但未过世的夫妻一方先继承房屋1/2的份额,剩下的份额由未过世的夫妻一方与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即两家的子女、父母)继承。
注,未过世的夫妻一方1/2的份额是一定的,剩余部分若无遗嘱则按上述方式继承。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了赡养义务,享有与亲子女同样的继承权。继承法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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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当年已满18周岁,继父对你没有尽抚养义务,继父与你无血缘关系,所以你将来对继父无法律上的赡养,只能有道义上的赡养;
2、关于你继父与前妻建造的房子问题,是你继父的婚前财产,看你继父有没有遗嘱啦!如果没有遗嘱,就属于你继父和母亲的共有财产。如果你继父先去世,你母亲可以继承。如果他的三个子女要分割房子的财产:A、房子你母亲先分得房子二分之一产权;B、然后再与继父的三个子女共同分得剩下的二分之一产权;
如果你母亲先去世,由于房子是你继父的婚前财产,你和姐姐没有房子处分权;
3、具体的可以参考新的婚姻法解释:关于男女双方婚前房屋财产的处分权。
2、关于你继父与前妻建造的房子问题,是你继父的婚前财产,看你继父有没有遗嘱啦!如果没有遗嘱,就属于你继父和母亲的共有财产。如果你继父先去世,你母亲可以继承。如果他的三个子女要分割房子的财产:A、房子你母亲先分得房子二分之一产权;B、然后再与继父的三个子女共同分得剩下的二分之一产权;
如果你母亲先去世,由于房子是你继父的婚前财产,你和姐姐没有房子处分权;
3、具体的可以参考新的婚姻法解释:关于男女双方婚前房屋财产的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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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已年满18岁,但还在上学,继父对你不形成有教育抚养义务的继父女关系,所以你对继父无赡养义务。
问题二:母亲再嫁时,继父有与原来妻子共建的住房一处,如果继父先去世,你母亲和你继父的两女、一子共同继承你继父的房屋产权,如无遗嘱就平分。如果你母亲先去世,房子要如何分,如果母亲先去世,你继父的两女、一子共同继承你继父的房屋产权,如无遗嘱就平分。总之,该房产与你无关。
问题二:母亲再嫁时,继父有与原来妻子共建的住房一处,如果继父先去世,你母亲和你继父的两女、一子共同继承你继父的房屋产权,如无遗嘱就平分。如果你母亲先去世,房子要如何分,如果母亲先去世,你继父的两女、一子共同继承你继父的房屋产权,如无遗嘱就平分。总之,该房产与你无关。
追问
那就意味着若我母亲先过世,则她无任何遗产?二十年婚姻的结果?我很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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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只要继父支持你上学,支付有关费用,一般就算是尽到了抚养义务。而你对他也有赡养义务的。而且你说你们关系也不错,出于情理,也应当赡养。
2 该房屋如果是给了你继父,则该房屋属于他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你继父去世,则该房屋由他的继承人按照继承法继承。
3 由于该房屋属于继父的个人财产,所以如果你母亲先去世,该房屋也是按照你继父的个人财产继承的。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 该房屋如果是给了你继父,则该房屋属于他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你继父去世,则该房屋由他的继承人按照继承法继承。
3 由于该房屋属于继父的个人财产,所以如果你母亲先去世,该房屋也是按照你继父的个人财产继承的。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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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问题一,您当时在上学,这个学费如果能够证名是你母亲一个人出的,或者能够证名这个学费是你各人打工或者其它收入支付的那就可以说继你对你没有尽抚养义务,反之的话,就有尽了抚养义务,这个抚养和赡养是相对了。
至于问题二,如果继父先去逝,这个房产要看是在谁名下,在你继父名下那没得说,子女和你母亲平分,如果母亲先去逝,没什么区别,也是子女平分,只不过分的时候,注意一下继子女是否尽了赡养义务即可。
至于问题二,如果继父先去逝,这个房产要看是在谁名下,在你继父名下那没得说,子女和你母亲平分,如果母亲先去逝,没什么区别,也是子女平分,只不过分的时候,注意一下继子女是否尽了赡养义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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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到18周岁,所以即使你继父供你读书,从法律上讲你对他也没有了赡养义务。你继父的房子如果继父先去世,那房子是父母与继父的子女分,即你母亲得四分之一,也可能是更复杂一些,因为你继父的前妻死亡后也会产生一次继承。你母亲先去世的话那你们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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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法通解答:
问题一:你年满18岁已经成年,你继父没有义务抚养你。另外,你和你继父没有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来说没有义务赡养,但是如果你尽了赡养的义务,而你继父在去世前没有立下遗嘱的话,你是有继承权的。
问题二:房子是你继父在和前妻的共同财产,在他们离婚后该房产的一半归你继父,而这时你母亲与他还未结婚,该部分是你继父的婚前个人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这部分的财产不能作为你母亲与继父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只能作为遗产来分割。若是你母亲先去世,该一半的房产她确实没有一份。当然也不是说你母亲一无所有,除了房产之外你母亲与你继父夫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就是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问题一:你年满18岁已经成年,你继父没有义务抚养你。另外,你和你继父没有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来说没有义务赡养,但是如果你尽了赡养的义务,而你继父在去世前没有立下遗嘱的话,你是有继承权的。
问题二:房子是你继父在和前妻的共同财产,在他们离婚后该房产的一半归你继父,而这时你母亲与他还未结婚,该部分是你继父的婚前个人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这部分的财产不能作为你母亲与继父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只能作为遗产来分割。若是你母亲先去世,该一半的房产她确实没有一份。当然也不是说你母亲一无所有,除了房产之外你母亲与你继父夫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就是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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