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历程
1997年7月18日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998年4月10日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一九九七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即以1997年末总股本66,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股票红利3股,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此次分配及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9,880万股,其中尚未流通股份101,880万股,流通股份18,000万股。
1998年6月9日经公司一九九八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中文全称由“广州电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00年12月11日实施了2000年度配股方案,即以199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88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票,其中,发展集团作为唯一的国有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其配股权,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5,400万股,每股配股价为人民币13元。
2004年8月3日公司成功增发12,000万股A股,增发价为8.2元/股,8月18日增发新股顺利上市。
2005年5月,公司实施了2004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即以2004年底股本137,2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4股红股转增1股派2元现金红利(含税)。公司总股本变为205,92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152,820万股,占74.213%;社会公众股53,100万股,占25.787%。
2005年8月,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总股本仍为205,920万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37,9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993%,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67,9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07%。
2006年5月,公司实施了2005年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05年底股本205,9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元现金红利(含税)。
2007年5月,公司实施了2006年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06年底股本205,9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现金红利(含税)。
2008年5月,公司实施了2007年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07年底股本205,9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7元现金红利(含税)。
2009年6月,公司实施了2008年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08年底股本205,9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90元现金红利(含税)。
2010年1月,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主持召开珠江电厂4台机组的并网安全性评价报告审查会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安监局、省电网调度中心等有关单位出席本次会议,与会专家审查并一致同意通过珠江电厂4台机组的并网安全性评价报告;GE能源集团中国区领导到珠江电厂参观;“广州发展5号”轮顺利交船。
2010年2月,“广州发展1号”散货船舶顺利交船;天然气发电公司荣获“南沙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14日广州市甘新副市长、政协郭锡龄主席、国资委张连广书记等领导一行在杨丹地董事长的陪同下亲临广州控股南沙产业园区与干部职工进行了新春座谈,并深入珠江电厂#1机组大修及脱硝工地等现场,向节日期间坚守在工作岗位的一线员工致以节日慰问。
2010年3月,天然气发电公司荣获“2009年度南沙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国家电监会王野平副主席、贾英华主任在南方电监局郭智局长的陪同下来公司考察工作,与杨丹地董事长,伍竹林副董事长,吴旭董事、行政总裁等进行亲切会谈;广州市经贸委组织专家组对天然气发电公司2009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进行评价考核,给予了超额完成2009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考核等级,并对天然气发电公司的节能管理工作予以高度评价;珠江电厂、天然气发电公司、南沙发展燃气公司、发展碧辟油品公司被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市环境保护局联合评定为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穗经贸函〔2010〕165号文);珠江电厂#1、#2炉脱硝系统于23:00顺利完成168小时试运行。
2010年4月,“广州发展3号”5.7万吨散货船在中国长江航运集团青山船厂举行下水仪式;天然气发电公司荣获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荣誉称号(穗经贸函〔2010〕165号文);国家环保部周建副部长一行在广东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巡视员王子葵、陈光荣副厅长、李晖副厅长和广州市环保局党委书记、局长丁红都、李辛副局长等领导的陪同下,到珠江电厂视察脱硫、脱硝治理工程;南沙燃气公司被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等单位认定为“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并推荐申请“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南沙燃气公司被广州市安委会授予“广州市2009年度企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环保建材公司获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证书,连续八年获此殊荣。
2010年6月,公司实施了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09年底股本205,9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80元现金红利(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