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乙公司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向乙公司采购材料6000吨,每吨30元,所需支付款项总额180000元。
合同约定,合同订立之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预付货款的40%,验收货后补付其余款项。当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预付货款。2009年4月3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来的材料并验收入库。...
合同约定,合同订立之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预付货款的40%,验收货后补付其余款项。当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预付货款。2009年4月3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来的材料并验收入库。取得增值税专业发票上注明价款180000元,增值税额为30600元,次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补付其余款项。根据甲公司“发料凭证汇总表”的记录,2009年5月,生产车间生产产品直接领用上述材料4000吨,车间管理部门领用500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领用300吨。材料单位成为每吨30元。
(1)编制甲公司预付货款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购入材料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补付款项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验收入库的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领用材料的会计分录 展开
(1)编制甲公司预付货款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购入材料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补付款项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验收入库的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领用材料的会计分录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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