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的发展简史
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是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该行秉承“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立足地方经济、立足中小企业、立足青城市民”的市场定位,不断深化改革,强化内部管理,拓宽服务领域,创新金融产品,各项业务取得持续、健康的发展。从成立以来,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在自治区、呼市两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民银行、银监局的有效监管和支持下,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深化改革,强化内部管理,拓宽服务领域,创新金融产品,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营规模不断壮大,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成立十年来,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努力创新,培育特色,推出了住房、购车、医疗、上学等一系列贴近市民生活的特色化、差异化金融产品:代收电费、代收话费、代发工资、信托销售、代理保险等,住房消费贷款、车辆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支农贷款、高端客户授信、保单质押贷款、旅游贷款,满足了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提供了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在不断满足广大市民金融与服务需求的同时,呼市商业银行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成为内蒙地区首家承办下岗失业人员担保贷款工作的金融企业,帮助数以万计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近十年来,呼市商业银行以显著的社会效益受到了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并先后获得了2005年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单位、2005年首府百姓最满意的品牌、2005年度全区金融工作业务创新奖、2006年“全区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先进单位”、2007年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储户首选满意品牌等一系列荣誉,真正实现了与广大中小企业和青城市民同根同系、共生共荣的和谐发展之路,为地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十年磨砺,呼市商业银行终于跨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9年9月8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内蒙古银行。
更名后的内蒙古银行将坚持“专注于心、高效于行”的理念,服务中小企业、三农、县域经济,支持落后地区,服务发达地区,努力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地区经济全面快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