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产假是包括法定节假日的。
一、产假作为一个阶段性的假期,按自然天数计算,所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产假之内。
二、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扩展资料: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2年4月28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规定了法律责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仅笼统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责令经济补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处罚规定,《规定》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
3、违反《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的,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违反《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的,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违反《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4、流产后饮食:患者膳食的热量应高一点,特别要供应生理价值较高的蛋白质、多种维生素和无机盐类,尤其要补充铁质及充足的水分。应当多食营养丰富、易于消化吸收的食物。可选用鲜鱼、鸡、鸡蛋、肝脏、动物血、瘦肉、豆制品及乳类、新鲜蔬菜水果。主食应先吃流食、半流食,如牛奶、米粥、面条;而后增加米饭、馒头、包子等。
5、烹调方式以清蒸为佳,使食品清香鲜嫩可口,利于消化。流产后的最初几天里,应多喝些汤菜类、粥、多饮水,也可以炖母鸡汤、排骨汤、三鲜汤饮用。应禁忌辛辣等刺激性强的食物。流产后的前一周,每日可加餐1~2次;1周后可恢复为一日三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流产后注意事项
2015-08-11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为产假是一个阶段性的假期,按自然天数计算,所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产假之内。
另各地流产假期规定不同,以河南为例:《〈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增加产假的,按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产假,休假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2015-08-10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另各地流产假期规定不同,以河南为例:
《〈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增加产假的,按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产假,休假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