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北京宝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可信吗?
2013-02-09
2012年1月至7月,北京市共接到涉及房屋中介类申诉1337件,占北京市申诉总量的4.5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8.29万元。其中,中介公司以各种理由不退还消费者押金或拖延退还押金的问题最多,此类投诉共有704件。大家可以扒拉扒拉计算器,118.29万元除以704件关于不退还押金类问题,平均每位和中介签约的租客个人损失达1680元。这是去投诉举报的,相信还有更多租客,已经习惯了“胳膊拧不过大腿”、“黑中介都这样,给他们的钱甭想要回来”、“相关部门遇到关于不退押金的问题,就说建议去起诉,根本没人管”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阻碍,而放弃了自己的合法收入!
2012年官方统计:北京常住人口已达1972万,其中户籍人口1246万,登记流动人口763.8万。非官方统计: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搜集的身份证信息和每月消费信息分析(分析是否在京),本市户籍人口约1500万,外来常住人口约5000万,短期驻留流动人口约1000万,合计大约7500万。
我们暂且只算外来常住人口5000万,还不算那些户口在京但仍需租房的人,按照我们刚才所算的平均每位和中介签约的租客个人损失1680元,就算有的是以家庭的单位来租的,还有一部分是单位解决的(单位一般也要租房来解决员工宿舍问题的),这个每年被黑中介吞掉的数字是相当庞大的!!!而房产中介公司成本低,基本只要有一个简单的办公场所,雇三五个业务员,(虽然国家要求执证上岗,但绝大部分根本就没经过任何正规培训,更别谈资质了。)然后再拉上根电话线,到网上到处找房源,找房客,可以说是个成本很低的买卖,所以房产中介公司才如雨后春笋般的一家家的成立,又一家家的突然消失,再加上成立这样的公司并没有特别严格的要求,过几天这些卷钱跑了的公司又重新注册一个新名称,成立一家新公司。
而这些被卷了的钱,原本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收入,属于个人。我们做为一个普通公民,每月至少为国家上交几百元的个人所得税,我们在为国家和社会尽着一个普通公民的义务,同样也需要得到国家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我们合法权益的基本保障。
我之所以写这篇文章,是因为自己遇到了这样的事,颇难解决,在网上一搜,原来这早就是个普遍性的社会热点问题,却也是个在北京这样的首都都N多年都迟迟得不到彻底解决的,却又关系到很多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
2012.1.16日,我与北京宝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他们的办公地点:朝阳区延静东里2号楼6门102号,签定了租住位置在:朝阳区慈云寺5号楼1单元1507室的一套两居室的合同。现在回想,可能一开始,就走入了他们的之中,有以下几点:
1.此房实际位置是1单元1507室,但合同上写的是2单元1507室,签合同时,我只看了一遍房,并未怀疑过在地址上会有纰漏,而且他们还给我看了和房主签的合同,居然写的也是2单元1507。不过没关系,我有的是其他证据可证明实租的是1单元1507室。
2.所用合同并非国家规定的格式合同,而且很多项都是国家相关机关明示的10种不公平格式条款内容。比如:逾期交付房租,每日加收200%的滞纳金;租赁期内及租赁终止后的三个月内,乙方不得与该房产权人自行成交,否则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等等。
3.合同上写的是结清全部费用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后,甲方应将所收保证金全部返还乙方。但我与北京宝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员工张力交接后,他才告诉我,押金要一周后经公司审核后才能退,还说要等财务批,事实上,我每次交房租都是直接去他们公司,到那就交了,交钱容易的很,一个小公司,统共就几个人,去过很多次也没见有个所谓的财务人员在那坐班?想退钱,就开始借口重重。
交接时,因为张力要检查所有家电,其实就一个二手全自动洗衣机和热水器,空调,我向隔壁1508室的那位大爷家借了两节电池和笔,大爷也跟着过来看看。我入住的时候,他们并没给我检查过,只知道收钱,洗衣机和房屋内很多设施,比如淋浴的喷淋头是坏的,卫生间的下水管漏水,洗衣机是坏的,也没有相应的下水管,煤气公司的人说煤气灶太低不能用,否则很危险,还漏气,只要开一个电热水器,再开微波炉或电热水壶就跳闸,而且说修不好。。。。。。入住的时候没检查,也算是我的疏忽,提醒各位租客以后如果租房一定要检查好了再签字,如果有坏的电器,一定要让中介写到纸上并注明什么时候修好,否则一个二手电器,他们买可能就一两百,几百元的事儿,可是如果你走的时候有问题,动辄就扣上千元,那你的钱就别想拿回来了。那个洗衣机我一年没用,因为我有自己的洗衣机,这个张力试的时候倒挺认真,空机放水试的,而且还说不会用,所以检查不了!是全自动洗衣机,一键启动的那种!不知道是智商问题还是人品问题,呵呵~在这里提醒一下大家防范措施:在租住期内,房屋内一些设施和电器都是由中介公司负责的,快到期时,提前检查一下所有家电及设施,如果有问题的,赶紧让他们来修,这样交接时起码这些让他们扣钱的理由,就找不到了,当然,别告诉他们你们以后不租了就行,呵呵~北京宝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所有东西检查了一遍,其实没什么了,因为我住的时候,只有那三样电器,我屋里的一个双人床架子,还有一个单人床及床垫,是他们提供的,其他家具电器都是我自带的,基本我走了以后就属于空房一间。最后他在我合同背面写的是:“已交房,地板已磨损,一星期后结账,未做保洁(这一条在合同上也没有,属于中介随意乱加的,就是为了找理由扣钱用的)。交接人:张力 。”
一星期后当我给张力打电话问什么时间去他们公司取押金时,他说,因为地板磨损,需要我维修。我说你可以直接说扣多少钱维修费,他说他修不了,找不着一样的地板,我要不维修就退不了钱,一分钱也退不了。之后我又打过一次电话,他说,因为我一直没维修地板,影响了出租,所以延误出租的租金也要由我来负责。另,此房我是2013.1.17号与张力 交接的,事实上他们2.1号就又与下一房客签了一年半的合同。(唉,又一落入狼口的羊~)。以下是张力所谓的三个磨损的地方:第一张是原来我放电脑桌的位置,第二张是上床的位置,第三张是小房间里的。
现在来说明一下我和另一住户的个人情况:我一直是一个人住这个大房间,小房间是一个北京女孩住,而且是我住进去大概3个月后她才住进来,她每周五上午上班走后,下班就直接回密云父母家,周一下班才回来,我下班后在家基本也就是上上网,很简单很安静的两个人。地板在上床的位置和电脑的位置是有些老化磨损(因为房东在装修时,用的是非常次的木地板,铺完了很多地方都不平,而且有较大较明显的缝隙,所以才这么容易磨损),但绝对是正常磨损,没有任何人工破坏的成份,否则也不可能我住进去的时候很多设施都是坏的,走的时候,所有东西却全是好的一个道理。我对财物,一向比较爱惜,不管别人的还是我自己的。该中介公司有个很可笑的逻辑:房子住进去是什么样,到期后就还应该是什么样,不能有折旧和正常磨损老化等现象,只要有损耗,就是人为破坏,不属自然现象。我就问,那我要再住时间长点,是不是走的时候应该给这房子重新装修一遍呀?
就这一条,就扣下了我所有押金共3300元不退
我想问三个问题:
1. 谁给了北京宝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随意扣押金的权利?
2. 扣押金的事实依据及鉴定证书该公司是否能提供?
3. 如果确认了该公司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及事实依据,恶意扣押房客押金,那国家是否有相关措施对中介公司小惩大戒?还是说现在连租客正常权益都难以保障?
很多房地产上属的职能部门,遇到这类问题的投诉,都说建议去起诉,一句话,说着简单,可实践起来却诸多困难:(1)起诉需要花费的时间,精力,对心情和生活的影响,这些都是不在咱们国家目前考虑范围内的支出;(2)要起诉首先得有诉状,其次要法院接受审理,再次要开庭及答辩,这些,都不是普通老百姓自己能够简单解决的,那相应的就要请律师,我咨询了一下,律师费用最少6000元以上。当然,这也不代表完全不能解决,什么都是学的北京宝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
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
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
可能造成的损失。
依据这一条,律师费是应当由败诉方承担的,但我问的所有律师都说,法律上是这么规定的,但是他们所负责的案件当中,没有一例法院支持过这条法规。也就是说,如果通过诉讼来解决的话,房客所付出的时间、精力、金钱,都远超出直接受到的来自于房产中介的损失,这也就造成今天之所以黑中介们可以任意妄为,巧取豪夺,而房客只能有苦难诉,正当权益难以保障的局面。长此以往,对我们国家所提出的所谓维稳、和谐,只能是一种现实的嘲讽。
洋洋洒洒写了这么多,最后还想说三点:
1. 之所以能住这套房子,是该中介提供了信息和在租住期间提供了相应服务,从这点上来说,我是很感谢他们的。另外,后期的这些经历和正在体验的这些,也是人生的一种经历。其实,现在是这3300元被非法非理扣押,我有被侵犯了基本人权的感受问题,当有一天,生命结束的时候,这些事情会显得极不重要,只是人生中的一点经历,我更重视的是自己如何能够维护好个人权益及能为别人--别的普通老百姓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做为社会的一份子,对这个社会能不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所以,还是感谢该中介公司。
2. 希望看到的网民能在现实生活中,注意止损和自我保护,在这里再给大家出一条实用策略。再租房的时候,可以把自己对房子的各项要求都写的尽可能明晰,比如对位置,周边环境,离哪些公交或地铁近,电梯房还是板楼,面积多大,几居,装修及配备家电情况等等,都登在网上,重点说明,必须看房产证原件并和房主签合同,如果是中介介绍的,最多可接受多少元的中介费。你放心,只要你一登网上,就马上会有无数中介给你打电话,确认你是否要租房。下面你要做的是:第一,和他们在电话里再次确认是否能接受中介费金额的条件,如果不能,就做罢。第二,再次重申你要的条件,告诉他们如果不合条件就不用带着去看了,否则看了也是白看,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我个人这次就尝试了这种方法并取得了成功,当然,提出的条件要合理,别咱想住公寓房,却出筒子楼的价格就行,哈哈~
希望这个问题能得到大家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其实,对于房管局及市建委和工商等部门,对这些公司负着直接管理的责任和权利,要想治理,是非常简单的,因为这些部门掌管着公司是否能年检,信用记录公示社会,是否能符合相关规定并罚款计分的权利。希望中国的环境越来越好,别再让中国的同胞因为各种无奈而选择去拿别的国家的护照了。
好了,就这些了,祝我们都越来越好,我也还是期望,中国,社会,北京,中介公司,宝地房地产,包括张力,及其他所有人,当然也包括我自己,都越来越好!我相信没有谁的本性是生来就坏的,就想害人骗人欺侮人的,只是在某些时间遇到了一些人一些事儿,可能伤害了他们而已。真心希望我们都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