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注:具体以当地的政策为准
住院报销需提供的证件包括:户口本或身份证、新农合参合缴费票据、住院发票、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住院病历;普通门诊慢性病报销需提供的证件包括:
户口本、慢性病就医证、新农合参合缴费票据、普通门诊复式处方、门诊交费发票;大病统筹报销需提供的证件:户口本、新农合参合缴费票据、住院发票、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合疗首次报销凭证。
报销比例有具体规定:看门诊,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可报销60%,镇卫生院就诊可报销40%,二级医院就诊可报销30%,三级医院就诊可报销20%。住院治疗,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新农合报销流程:
报销所需资料:
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报销流程:
参保户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由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在由镇联络员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账指南。
医院直接报账:因疾病住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向医院出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直接参与报账。
住院费用按照75%比例报销。
1、结合新农合筹资标准以及新农合基金结余情况,经新农合管委会研究决定,调整补偿政策,提高报销封顶线和增加特病参报范围。
2、门诊封顶线,由300元提高到400元,住院封顶线由12万元提高到13万元。
3、特病,门诊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在原门诊诊疗已经执行的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透析、儿童苯丙酮尿症、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肝硬化、慢性肝炎、心脏动脉支架术后抗凝治疗、艾滋病机会感染11种疾病基础上增加贫血、淋巴瘤、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增多症、凝血机制障碍、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6种疾病。
4、住院费用按照75%比例报销。在原住院诊疗已经执行的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终末期肾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重型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22种疾病基础上增加其他肿瘤疾病。
5、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将0-7周岁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纳入支付范围,耳蜗成本费支付限额10万元,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植入手术医疗费用定额1.4万元、康复训练费用1.4万元,新农合按照70%报销。
新农合报销流程:
报销所需资料:
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报销流程:
参保户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由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在由镇联络员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账指南。
医院直接报账:因疾病住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向医院出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直接参与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