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
以上海市为例,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其适龄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可向《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各区教育部门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3年初中教育的,可参加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
扩展资料:
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相关要求规定:
1、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上海市居住证》证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和积分等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本市灵活就业登记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及时办证、参加社保、办理积分和登记。
2、市教育部门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年度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细则,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权益。
3、各区教育部门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市教育行政部门年度招生政策,结合区域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本区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具体招生操作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暂住证且暂住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其他证明材料齐全的。
可以在暂住地区域内的公办学校借读接受义务教育,也可以到暂住地区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就读。具体应向暂住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扩展资料:
父母必须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所,并且能够提供证明条件。具体所需条件和办理流程(以北京市外来务工子女上学为例):
1、务工农民工子女要求到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须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持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向暂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符合就读条件的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工的适龄子女,开具标注“农民子女”字样的“在京借读证明”。
3.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工应持“在京借读证明”,非小学一年级借读学生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到暂住地附近的公办小学、初中或经批准的民办学校联系就读。
外来务工人员是现今社会关注的焦点,全国关于民工的报道也越来越多,社会对他们的关心也越来越多。同时也从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上看到了很多现象。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暂住证且暂住1年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
其他证明材料齐全的,可以在暂住地区域内的公办学校借读接受义务教育,也可以到暂住地区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就读。具体应向暂住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