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身份证办理时间 需多长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需要30到60天的时间,但是各地政策不一样,需要咨询当地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扩展资料:
申领居民身份证: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7、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公安部印发的上述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扩展资料:
制发流程
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
申领证件
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录指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自助服务终端开通,实现的功能有户籍政策查询、办理进度查询、户籍证明打印和身份证的补办、丢失注销。还可以办理注销证明和关系证明。
发放范围
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居民身份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身份证
15位。
2、如果确定不是新老号造成的号码不同。你可以携带你之前的证件复印件和现在的新身份证,到
当地派出所,询问原因。
3、如果是因为身份证重号造成的,派出所给你更换新号码。这样你可以要求他们给你开具一份证
明。证明原来的号码和现在的号码是同一人。这份证明,你必须要保存好,并凭借这份证明办理
房产证、保险等更正手续。
4、如果是派出所人为失误造成的号码错误,你有权要求他们给你换回原来的号码。如果你原来的
号码没有被占用的话,派出所是可以给你改回去的。但是,如果原来的号码已经被占用,则你必
须用现在的新号码。
5、其实,根据你的描述,我认为是有存在身份证号码重号的可能性比较大。即:你原来28结尾的
号码与别人号码重复,所以派出所为你更换新的号码。这样,也是为你负责。因为如果存在重号
现象,在银行存款的时候也会造成诸多不便。
6、起诉当地派出所估计没有多大用处。因为公安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有权对重号的身份证号码
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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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身份证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依照国家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