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极限的时候,只有在积分项相乘并且其极限值为常数的时候才可以代入并提出去。你的第二个表达式,因为它是和式,所以只是分别在求极限而已,不能 直接带成1。详细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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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限性质
1、唯一性:若数列的极限存在,则极限值是唯一的,且它的任何子列的极限与原数列的相等。
2、有界性:如果一个数列’收敛‘(有极限),那么这个数列一定有界。
但是,如果一个数列有界,这个数列未必收敛。例如数列 :“1,-1,拦誉1,-1,……,(-1)n+1”
3、保号性:若 (或<0),则对任何 (a<0时则是 ),存在N>0,使n>N时有 (相应的xn<m)简纳段。茄弯
4、保不等式性:设数列{xn} 与{yn}均收敛。若存在正数N ,使得当n>N时有 ,则 (若条件换为xn>yn ,结论不变)。
5、和实数运算的相容性:譬如:如果两个数列{xn} ,{yn} 都收敛,那么数列 也收敛,而且它的极限等于{xn} 的极限和{yn} 的极限的和。
1、求极限的时候,只有在积分项相乘并且其极限值为常数的时候才可以代入并提出去。你的第二个表达式,因为它是和式,所以只是分别在求极限而已,不能 直接带成1。详细如图所示:
2、高数求极限方法:
01
定义法。此法一般用于极限的证明题,计算题很少用到,但仍应熟练掌握,不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概念的掌握对整个复习过程都是不利的。
02
洛必达法则。此法适用于解“0/0”型和“8/8”型等不定式极限,但要注意适用条件(不只是使用洛必达法则要注意这点,数学本身是逻辑性李察非常强的学科,任何一个公式、任何一条定理的成立都是有使其成立的前提条件的,不能想当然的随便乱用。
03
对数法。此法适用于指数函数的极限形式,指数越是复杂的函数,越能体现对数法在求极限中的简便性,计算到最后要注意代回以e为底,不能功亏一篑。
04
定积分法。此法适用于待求极限的函数为或者可转化为无穷项的和与一个分数单位之积,且这无穷项为等差数列,公差即为那个分数单位。例如《2013无师自通考研数学复习大全》第26页末尾的一道题:极限
05
泰勒展开法。待求极限函数为分式,且用其他方法都不容易简化时使用此法哪扒茄会有意外收获。当然这要求考生能熟记一些常见初等函数的泰勒展开式且能快速判断题目是否适合用泰勒展开法,坚持平时多记多练,这都不是难事。
06
重此圆要极限法。高数中的两个重要极限。(夹逼定理)此法较简单,就是对待求极限的函数进行一定的扩大和缩小,使扩大和缩小后的函数极限是易求的。。
分母或分子作部分代入,必须和分子谨晌或分母整体的最低阶数相同,歼判
阶数不同哪里都不能部分代入,阶数相同祥改锋哪里都可以部分代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