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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春节是几千年的民族节日,但是在五四运动以前,古代人是在正月初一这天过年吗?以前过年是哪天呢?...
中国的春节是几千年的民族节日,但是在五四运动以前,古代人是在正月初一这天过年吗?以前过年是哪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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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指汉族华夏传统历法夏历的元旦(与中国现行的公历元旦不同),又称岁首、正旦、正月朔日、正月初一,始自舜帝立正月、蛮夷率服。[2]这一天是中国及其他儒教文化圈国家的新年,是夏历的岁首。中国以夏历正月为岁首是儒家的“行夏之时”的治国要义和神道设教的深意,[3]依夏正(孟春正月)为一年的开始可谓传承先圣之天时要义。
1914年1月,在中华民国总统袁世凯主政期间,将基督教格利高里历的1月1日定为新年元旦,以夏历正月初一为“春节”。[4][5]但老百姓照旧“过新年”,称为春节、'农历新年、大年,口头上亦称为过年、度岁、庆新岁。
由於汉文化圈的瓦解,日本阴历天保暦早在明治维新後明治6年(1873年)1月1日起停用,改用太阳历计日,原来的阴历便称之为旧暦,人民的庆祝新春活动也只在西历元日起的三天国定假日,虽然如此,日本人仍然依照传统习俗过年,只是更改过年的日期,把过年的传统习俗改为基督教的格里历新年进行。但原琉球国领地冲绳县以及奄美诸岛等地区仍有旧正月的庆祝活动。汉文化圈的国家如韩国及越南,即使二战后官方历法改用了西历,官方及民间仍然有新春的庆祝活动。现时除了汉字文化圈之外,春节在老挝、缅甸、柬埔寨、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加拿大等地都是最重要的节日之一。
中国古时春节曾专指二十四节气中的立春,也被视为一年的开始。後来改为夏历正月初一开始为岁首。从明代开始,新年节庆一般要到正月十五日(元宵节)之後才结束,有些地方的新年庆祝活动甚至到整个正月结束为止。
起源
过年习俗源自何时很难考究,不过一般认为起源于中国殷商时期的年头岁末祭神、祭祖活动(腊祭);传说最早在尧舜时就有过春节的风俗。农历的正月是一年的开始,而正月上旬或中旬,大部分情况正好是春季的开始(少部分情况立春是在农历腊月下旬)。节日的时间相信和农业劳作影响有关,《尔雅·释天》记载:“唐虞曰载,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说明“年”的称谓从周朝开始;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年字都有谷穗成熟的形象,《说文解字》也称:“年,谷熟也。从禾千声。春秋传曰大有年。”。农历一年的最后一天(月大为30日,月小29日),称之为“除夕”,除夕晚上全家人团圆吃年夜饭(农历一年中最后一顿饭),年夜饭以后有发压岁钱和熬年夜(守岁)的习俗,表示从农历上一年的最后一天守到下一年的第一天。
在历史上的不同朝代,新年的时间也不一样。夏代以一月为一年之首;商代以十二月为岁首,周代以十一月为岁首,秦代以十月为岁首。西汉时,汉武帝下诏推行太初历,才明确规定一月初一为岁首,以之为夏历新年。[13]
正月初一的日期落在大寒至雨水(一般在公历1月19日至2月20日)之间。立春则一般在2月4日或2月5日。
[编辑]发展历程
上古:有说法说尧舜时期已有类似新春的庆祝活动,但是未成规模。
殷商:新春起源于殷商时期祭神、祭祖活动。
西周:新春期间开始有农业庆祝活动。
汉朝:形成正式新春礼仪。
汉朝:开始有爆竹(烧竹子)。
汉朝:团拜礼仪。官员朝贺天子。
魏晋:开始有鞭炮。
魏晋:开始有守岁习俗。
五代後蜀:开始有春联。後蜀太子题写的“天地纳馀庆,佳节号长春”是中国最早的一副春联。
宋朝:开始使用火药制成的鞭炮。
中华民国:袁世凯将元旦定义为西历01月01日,将春节定义为农历正月初一,又曾试图禁止人民庆祝农历新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革及赶工印行新三字经期间曾经制止工人休假。
新春的定义
古有「三正」之说,夏正建寅(孟春正月),殷正建丑(季冬十二月),周正建子(仲冬十一月)。[6]历代元旦的日期不尽相同,夏朝以正月初一为元旦,商朝以腊月初一为元旦,周、秦分别以十一月初一和十月初一日为元旦。这叫做改正朔。[7]直到汉代遵循儒家“行夏之时”的教义,才又定正月初一为元旦。[8]自此,隋唐宋明皆以夏历正月初一为元旦。元庆之贺始於汉高祖。民国以来的春节就是夏历的元旦。
传统习俗新春的定义有下列几种:
以除夕开始,直到正月十五元宵节,俗称「新正头」,这是广为接受的定义。
从祭灶节(腊月二十三或二十四)开始,直到新年的正月十五。
从腊月初八腊八节开始,一直到二月初二龙抬头结束。民间有“没出正月就算过年”的说法。
现代新春在各地皆以农历正月初一为主,其次为除夕,而且春节假期仅有数天(一般是除夕或正月初一开始,至正月初三至正月初六,按各地政府假期而定),因此所谓「过完年」或「节後」的说法未必指是正月十五後,亦可以指正月初一或春节假期
小年,即农历腊月廿三日(或廿四)(参见讨论页中的说明),过去,过小年是"官三民四道士和尚五",就是说凡是家有秀才以上的功名的都在腊月二十三日过小年,黎民百姓是二十四日,道士和尚是二十五日。如今北方地区多在二十三日过小年。过小年的主要民俗活动是"辞灶".就是"祭灶王"。灶王也叫"灶君",民间称"灶王爷"。送灶王爷上天(把供奉的灶王画火化),向玉皇大帝报告他所在的一家,在过去一年的表现。为了让灶王爷说好话,要供奉糖瓜,送行时还要用糖糊在他嘴上,让他上天言好事。到除夕再把灶王迎回来,就是请(买)一张新的灶王画(画上画有灶王爷和他的太太灶婆)供在厨房。画的两侧通常贴一副对联: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横批:一家之主(亦有:敬神如在)。
在中国北方,一般在农历腊月(十二月)廿三日过小年。但在南方的湖北、湖南、江西等同样是汉族聚集地的省份,则往往於农历腊月(十二月)廿四日过小年,而上海,江苏南部,浙江於农历腊月(十二月)廿九日过小年。因此,农历小年在中国南北方不同地区并非是同一天。
大年从腊月最末一天开始,一般认为到正月十五日元宵节为止,亦有未出正月就是年的说法。
在中国部分地区(如:江淮地区等),亦将元宵节称为「小年」。
在中国的四川、重庆、贵州等地,在农历腊月三十过小年,正月十五过大年。
中华民国政府的政策
新文化运动兴起後,由於新文化运动打倒孔家店的影响,民国政府提倡破旧立新,废除了汉人编写的通行了四千年多年的华夏历法《万年历》(阴历,实为阴阳历),[14]改行罗马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颁布的格利高里历(阳历),曾采取很多极端做法试图禁止人民庆祝农历新年,[15]但因民间的坚持而未果。
定阴历元旦为春节
内务部民治司第一科呈大总统 事由:呈拟规定四节由 总长 朱启钤(盖章) 中华民国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为呈请事,窃自新邦肇造阳历纪元,所以利国际之交通,定会计之年度,允宜垂为令甲,昭示来兹,但乘时布令,当循世界之大同,而通俗宜民,应从社会之习惯。故日本维新以来,改正历法,推行以渐,民间风俗之所关系,悉属因仍未改,春秋佳日,举国嬉嬉,或修祓禊,或隆报飨,岁时景物,犹见唐风,良以徵引故事,点缀承平,不但为经济之节宣,且可助精神之活泼。我国旧俗,每於四时令节,游观祈献,比户同风,固由作息之常情,亦关人民之生计。本部征采风俗,衡度民时,以 为对於此类习惯,警察官吏未便加以干涉,即应明白规定,俾有率循。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均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给假一日,本部为顺从民意起见,是否有当?理合呈请大总统鉴核施行。谨呈大总统 内务总长 一月二十一日
袁大总统批曰:“据呈已悉,应即照准,此批”。
内务部训令第 号(另令顺天府尹,步军统领,警察厅类同) 中华民国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令各省民政长 新邦肇造阳历纪元,所以利交通而便会计,允宜垂为令甲,其四时令节,关於社会风俗人民生计,本部衡度民时,对於此类习惯,未便干涉,呈明大总统:以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国民均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给假一日,以顺民意,而从习惯等因,奉大总统批:据呈已悉,应即照准。此批,奉此,除电知外,合行抄录原呈,令行该民政查照,并转行各机关知悉,此令。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改新年日期至西历政策
1928年5月7日,中华民国内政部呈国民政府,要求“实行废除旧历,普用国历”。原因是:“考社会日常状况,十馀年来,依然沿用旧历,罔知改正,……”。“拟办法八条,冀从根本上谋彻底之改造。”其中第二条是严禁私售旧历、新旧历对照表;第三条是严令京内外各机关、各学校、各团体,除国历规定者外,对於旧历节令,一律不准循俗放假;第四条是通令各省区市妥定章则,公告民众,将一切旧历年节之娱乐、赛会等一律加以指导改良,按照国历日期举行。
1930年,政府重申:“移置废历新年休假日期及各种礼仪点缀娱乐等於国历新年:(一)凡各地人民应将废历新年放假日数及废历新年前後所沿用之各种礼仪娱乐点缀,如贺年、团拜、祀祖、春宴、观灯、扎彩、贴春联等一律移置国历新年前後举行;(二)由党政机关积极施行,并先期布告人民一体遵照办理,废历新年不许放假,亦不得假藉其他名义放假。”
据时人记述,春节期间派警察到关门停业的商店,强迫其开门营业,并将元宝茶及供祀的果品捣毁,有的还要处以罚金,“甚至乡间售卖历本的小贩,亦一并捉去拘役。一时间人心惶惶,将一个欢天喜地的新年,弄出啼笑皆非之状”。不过这种做法,一二年後即消失,人们照旧过自己的春节,当局也无可奈何。
废止绵延了几千年的传统节日殊为不易,命令出台後即遭到了其他党派及社会团体的反对,指责国民党摒弃中国传统文化。民间更是阳也不奉,阴则全违,民间庆贺年节一切如故。
1934年,国民政府停止了强制废除阴历,要求“对於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於干涉”。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的政策
文化大革命时的废除过年习俗政策
1967年1月30日文化大革命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群众“移风易俗”,“过一个革命化、战斗化的春节”。春节之际要抓革命、促生产,大干到腊月二十八,大年三十不歇脚,除夕吃忆苦饭,初一早上就出工。春节不再放假。全国的报纸一片响应之声,要求举国上下“过一个革命化春节”,从此革命化十几年,到1979年至1981年开始恢复春节休假,其後基於新三字经印刷需时,故广东省政府决定於1995年再度取消春节休假。
1914年1月,在中华民国总统袁世凯主政期间,将基督教格利高里历的1月1日定为新年元旦,以夏历正月初一为“春节”。[4][5]但老百姓照旧“过新年”,称为春节、'农历新年、大年,口头上亦称为过年、度岁、庆新岁。
由於汉文化圈的瓦解,日本阴历天保暦早在明治维新後明治6年(1873年)1月1日起停用,改用太阳历计日,原来的阴历便称之为旧暦,人民的庆祝新春活动也只在西历元日起的三天国定假日,虽然如此,日本人仍然依照传统习俗过年,只是更改过年的日期,把过年的传统习俗改为基督教的格里历新年进行。但原琉球国领地冲绳县以及奄美诸岛等地区仍有旧正月的庆祝活动。汉文化圈的国家如韩国及越南,即使二战后官方历法改用了西历,官方及民间仍然有新春的庆祝活动。现时除了汉字文化圈之外,春节在老挝、缅甸、柬埔寨、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加拿大等地都是最重要的节日之一。
中国古时春节曾专指二十四节气中的立春,也被视为一年的开始。後来改为夏历正月初一开始为岁首。从明代开始,新年节庆一般要到正月十五日(元宵节)之後才结束,有些地方的新年庆祝活动甚至到整个正月结束为止。
起源
过年习俗源自何时很难考究,不过一般认为起源于中国殷商时期的年头岁末祭神、祭祖活动(腊祭);传说最早在尧舜时就有过春节的风俗。农历的正月是一年的开始,而正月上旬或中旬,大部分情况正好是春季的开始(少部分情况立春是在农历腊月下旬)。节日的时间相信和农业劳作影响有关,《尔雅·释天》记载:“唐虞曰载,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说明“年”的称谓从周朝开始;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年字都有谷穗成熟的形象,《说文解字》也称:“年,谷熟也。从禾千声。春秋传曰大有年。”。农历一年的最后一天(月大为30日,月小29日),称之为“除夕”,除夕晚上全家人团圆吃年夜饭(农历一年中最后一顿饭),年夜饭以后有发压岁钱和熬年夜(守岁)的习俗,表示从农历上一年的最后一天守到下一年的第一天。
在历史上的不同朝代,新年的时间也不一样。夏代以一月为一年之首;商代以十二月为岁首,周代以十一月为岁首,秦代以十月为岁首。西汉时,汉武帝下诏推行太初历,才明确规定一月初一为岁首,以之为夏历新年。[13]
正月初一的日期落在大寒至雨水(一般在公历1月19日至2月20日)之间。立春则一般在2月4日或2月5日。
[编辑]发展历程
上古:有说法说尧舜时期已有类似新春的庆祝活动,但是未成规模。
殷商:新春起源于殷商时期祭神、祭祖活动。
西周:新春期间开始有农业庆祝活动。
汉朝:形成正式新春礼仪。
汉朝:开始有爆竹(烧竹子)。
汉朝:团拜礼仪。官员朝贺天子。
魏晋:开始有鞭炮。
魏晋:开始有守岁习俗。
五代後蜀:开始有春联。後蜀太子题写的“天地纳馀庆,佳节号长春”是中国最早的一副春联。
宋朝:开始使用火药制成的鞭炮。
中华民国:袁世凯将元旦定义为西历01月01日,将春节定义为农历正月初一,又曾试图禁止人民庆祝农历新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革及赶工印行新三字经期间曾经制止工人休假。
新春的定义
古有「三正」之说,夏正建寅(孟春正月),殷正建丑(季冬十二月),周正建子(仲冬十一月)。[6]历代元旦的日期不尽相同,夏朝以正月初一为元旦,商朝以腊月初一为元旦,周、秦分别以十一月初一和十月初一日为元旦。这叫做改正朔。[7]直到汉代遵循儒家“行夏之时”的教义,才又定正月初一为元旦。[8]自此,隋唐宋明皆以夏历正月初一为元旦。元庆之贺始於汉高祖。民国以来的春节就是夏历的元旦。
传统习俗新春的定义有下列几种:
以除夕开始,直到正月十五元宵节,俗称「新正头」,这是广为接受的定义。
从祭灶节(腊月二十三或二十四)开始,直到新年的正月十五。
从腊月初八腊八节开始,一直到二月初二龙抬头结束。民间有“没出正月就算过年”的说法。
现代新春在各地皆以农历正月初一为主,其次为除夕,而且春节假期仅有数天(一般是除夕或正月初一开始,至正月初三至正月初六,按各地政府假期而定),因此所谓「过完年」或「节後」的说法未必指是正月十五後,亦可以指正月初一或春节假期
小年,即农历腊月廿三日(或廿四)(参见讨论页中的说明),过去,过小年是"官三民四道士和尚五",就是说凡是家有秀才以上的功名的都在腊月二十三日过小年,黎民百姓是二十四日,道士和尚是二十五日。如今北方地区多在二十三日过小年。过小年的主要民俗活动是"辞灶".就是"祭灶王"。灶王也叫"灶君",民间称"灶王爷"。送灶王爷上天(把供奉的灶王画火化),向玉皇大帝报告他所在的一家,在过去一年的表现。为了让灶王爷说好话,要供奉糖瓜,送行时还要用糖糊在他嘴上,让他上天言好事。到除夕再把灶王迎回来,就是请(买)一张新的灶王画(画上画有灶王爷和他的太太灶婆)供在厨房。画的两侧通常贴一副对联: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横批:一家之主(亦有:敬神如在)。
在中国北方,一般在农历腊月(十二月)廿三日过小年。但在南方的湖北、湖南、江西等同样是汉族聚集地的省份,则往往於农历腊月(十二月)廿四日过小年,而上海,江苏南部,浙江於农历腊月(十二月)廿九日过小年。因此,农历小年在中国南北方不同地区并非是同一天。
大年从腊月最末一天开始,一般认为到正月十五日元宵节为止,亦有未出正月就是年的说法。
在中国部分地区(如:江淮地区等),亦将元宵节称为「小年」。
在中国的四川、重庆、贵州等地,在农历腊月三十过小年,正月十五过大年。
中华民国政府的政策
新文化运动兴起後,由於新文化运动打倒孔家店的影响,民国政府提倡破旧立新,废除了汉人编写的通行了四千年多年的华夏历法《万年历》(阴历,实为阴阳历),[14]改行罗马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颁布的格利高里历(阳历),曾采取很多极端做法试图禁止人民庆祝农历新年,[15]但因民间的坚持而未果。
定阴历元旦为春节
内务部民治司第一科呈大总统 事由:呈拟规定四节由 总长 朱启钤(盖章) 中华民国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为呈请事,窃自新邦肇造阳历纪元,所以利国际之交通,定会计之年度,允宜垂为令甲,昭示来兹,但乘时布令,当循世界之大同,而通俗宜民,应从社会之习惯。故日本维新以来,改正历法,推行以渐,民间风俗之所关系,悉属因仍未改,春秋佳日,举国嬉嬉,或修祓禊,或隆报飨,岁时景物,犹见唐风,良以徵引故事,点缀承平,不但为经济之节宣,且可助精神之活泼。我国旧俗,每於四时令节,游观祈献,比户同风,固由作息之常情,亦关人民之生计。本部征采风俗,衡度民时,以 为对於此类习惯,警察官吏未便加以干涉,即应明白规定,俾有率循。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凡我国民均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给假一日,本部为顺从民意起见,是否有当?理合呈请大总统鉴核施行。谨呈大总统 内务总长 一月二十一日
袁大总统批曰:“据呈已悉,应即照准,此批”。
内务部训令第 号(另令顺天府尹,步军统领,警察厅类同) 中华民国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令各省民政长 新邦肇造阳历纪元,所以利交通而便会计,允宜垂为令甲,其四时令节,关於社会风俗人民生计,本部衡度民时,对於此类习惯,未便干涉,呈明大总统:以阴历元旦为春节,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国民均得休息,在公人员亦准给假一日,以顺民意,而从习惯等因,奉大总统批:据呈已悉,应即照准。此批,奉此,除电知外,合行抄录原呈,令行该民政查照,并转行各机关知悉,此令。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改新年日期至西历政策
1928年5月7日,中华民国内政部呈国民政府,要求“实行废除旧历,普用国历”。原因是:“考社会日常状况,十馀年来,依然沿用旧历,罔知改正,……”。“拟办法八条,冀从根本上谋彻底之改造。”其中第二条是严禁私售旧历、新旧历对照表;第三条是严令京内外各机关、各学校、各团体,除国历规定者外,对於旧历节令,一律不准循俗放假;第四条是通令各省区市妥定章则,公告民众,将一切旧历年节之娱乐、赛会等一律加以指导改良,按照国历日期举行。
1930年,政府重申:“移置废历新年休假日期及各种礼仪点缀娱乐等於国历新年:(一)凡各地人民应将废历新年放假日数及废历新年前後所沿用之各种礼仪娱乐点缀,如贺年、团拜、祀祖、春宴、观灯、扎彩、贴春联等一律移置国历新年前後举行;(二)由党政机关积极施行,并先期布告人民一体遵照办理,废历新年不许放假,亦不得假藉其他名义放假。”
据时人记述,春节期间派警察到关门停业的商店,强迫其开门营业,并将元宝茶及供祀的果品捣毁,有的还要处以罚金,“甚至乡间售卖历本的小贩,亦一并捉去拘役。一时间人心惶惶,将一个欢天喜地的新年,弄出啼笑皆非之状”。不过这种做法,一二年後即消失,人们照旧过自己的春节,当局也无可奈何。
废止绵延了几千年的传统节日殊为不易,命令出台後即遭到了其他党派及社会团体的反对,指责国民党摒弃中国传统文化。民间更是阳也不奉,阴则全违,民间庆贺年节一切如故。
1934年,国民政府停止了强制废除阴历,要求“对於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於干涉”。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的政策
文化大革命时的废除过年习俗政策
1967年1月30日文化大革命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群众“移风易俗”,“过一个革命化、战斗化的春节”。春节之际要抓革命、促生产,大干到腊月二十八,大年三十不歇脚,除夕吃忆苦饭,初一早上就出工。春节不再放假。全国的报纸一片响应之声,要求举国上下“过一个革命化春节”,从此革命化十几年,到1979年至1981年开始恢复春节休假,其後基於新三字经印刷需时,故广东省政府决定於1995年再度取消春节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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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的中国人使用农历,把农历正月初一定为新年元旦。
民国伊始,以公历纪年。把公历一月一日定为新年元旦。改农历新年为春节。
不过中国人还是把春节当做新年来过,风俗习惯而已。估计今后很长很长时期内不会改变。
民国伊始,以公历纪年。把公历一月一日定为新年元旦。改农历新年为春节。
不过中国人还是把春节当做新年来过,风俗习惯而已。估计今后很长很长时期内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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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的元旦是按照西方历法算了,也就是公历。而我们几千年来都是按照农历算的,正月初一是真正的元旦,是这一天。不过腊月三十是除夕,也很看重的。过年一般便是从三十一直到正月十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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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是每年的正月初一,这是由中华民国当时的总统孙中山确定的,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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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宣扬新思想,袁世凯政府规定大家只能过“元旦”,不能过“春节”。有鲁迅日记为证。
法国人比较激进,他们曾经认为一年开始的这天没有什么自然意义,于是把每年的开始定为“秋分”,并且让各月不是按数字,而是平等,于是用水果来命名——比如“葡月政变”——结果和袁大总统的政令一样,没管两天就执行不下去了
法国人比较激进,他们曾经认为一年开始的这天没有什么自然意义,于是把每年的开始定为“秋分”,并且让各月不是按数字,而是平等,于是用水果来命名——比如“葡月政变”——结果和袁大总统的政令一样,没管两天就执行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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