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南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洪府厅发[2006]108号)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我县将组织开展南昌县2008年度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2008年,我县拟安排401个事业岗位进行公开集中招聘,其中卫生系统拟招93人,教育系统拟招268人,其他事业单位拟招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08年9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指1982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77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2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南昌县2008年度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与各职位相近专业人员均可报考该职位,具体参考《南昌县200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专业资格条件设置参考要求》(附件8); (八)在编在岗的乡镇或借用教师确实想应聘县直属学校岗位的(注明:只能报考附件5中的70个职位),必须符合下面条件方可报名: 1、任教5年以上(含5年,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且男性在45周岁以下即1962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在40周岁以下即1967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学历符合相应岗位的要求; 2、借用教师只能报考附件5中的70个职位,但学历及任教时间可不受相应岗位的限制; 3、符合报考条件的乡镇教师不得报考其他乡镇职位,只能报考县属学校; 4、上述人员不得“越位”、“越科”报考,小学老师只能报考小学同一科目职位、初中老师只能报考初中同一科目职位、高中老师只能报考高中同一科目职位; 5、其他情况详见补充说明(附件7)。 (九)借用在卫生系统县直单位的乡镇在编在岗医护人员(共66人)确实想应聘卫生系统县直属单位岗位的必须符合下面条件方可报名: 1、借用医护人员可报考县直任一单位,但报考职位必须与其现从事的工作岗位一致,其中县医院西医职位最多录取3个借用人员、护理职位最多录取5个借用人员,中医院西医职位最多录取1个借用人员、护理职位最多录取1个借用人员; 2、符合报考条件的乡镇医护人员不得报考其他乡镇职位,只能报考卫生系统县直属单位; 3、其他情况详见补充说明(附件7)。 三、招聘岗位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请查询南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
http://www.ncxrenshi.gov.cn)。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4月8日—2008年4月18日,每天上午8:30—下午5:00。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派遣报到证、招聘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对在校生和已就业人员还需开具所在学校的《南昌县2008年度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或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报考附件5中职位的在编在岗的乡镇教师还需现在所任教的学校出具工作满5年的证明。 应聘者须填写《南昌县2008年度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连同报名所需材料交审核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表交表、笔试缴费手续。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劳局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 (二)笔试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县2008年度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到3:1。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应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共100分)和专业科目考试(共100分)。公共科目考试内容教育系统为: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卫生系统为生理、生化、药理、病理、解剖学基础知识;其他单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和科学技术等。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具体详见附件1)。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三)面试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为5:1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经调整为3:1的,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教育系统可以放宽到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六、体检、公开择院择校、考核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有专业科目考试的,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无专业科目考试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合格者均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参加公开择单位(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公开择单位时,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以学历、专业科目分数、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进入公开择单位名单的在编在岗的乡镇或借用教师,可在附件5职位中优先选择岗位。 在体检、考核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公示、聘用 与待遇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有关媒体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各用人单位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内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的,按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和县政府办抄告单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 “老人”凭县政府办抄告单直接办理调动、上编手续,无试用期。“新人”试用期满一年,由县人劳局与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新人”聘用的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的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八、考试收费 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费用为每人每科40元。 九、其他有关事项 1、《南昌县2008年度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南昌县2008年度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推荐表》和《南昌县2008年度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职位表》可从南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
http://www.ncxrenshi.gov.cn)自行下载。 2、笔试、面试的时间与地点以及准考证的发放时间、面试入闱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公开择单位人员名单、岗前培训人员名单等其它未尽事宜,届时将在南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
http://www.ncxrenshi.gov.cn)发布,请及时关注。 3、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4、南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为:0791—5712186,5712813。 5、南昌县监察局监督电话为:0791-5711125。 6、本公告由南昌县2008年度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南昌县人劳局决定并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