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半,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第二:有离婚协议书,写的是双方自愿离婚!
第三:现在无法证明是那方提出的离婚!
如何证明因支付女方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都有哪些具体的条款和要求? 展开
满足条件可以要求退还。
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协议退还彩礼,协议不成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只要造成了给付人生活相对困难,就应予以返还。至于怎么证明法院会查证,只要是属于法院查明的彩礼部分,即应全额返还。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此,你若能证明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如果双方结婚后只维持了一周就离婚的话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钱吗
实践中很难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