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管辖的海域面积约为多少?
我国管辖的海域面积约为470万平方千米。中国大陆海岸线长达18000多千米,自北向南濒临的近海有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领海由渤海(内海)和黄海、东海、南海三大边海组成,东部和南部大陆海岸线1.8万千米。
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万平方千米。海域分布有大小岛屿7600个,其中台湾岛最大,面积35798平方千米。
丰富的海洋资源
大陆架浅海是海洋资源最富饶的部分,蕴藏着丰富的石油、煤、铁等矿藏,也是海洋生物资源极其丰富的地方。
中国近海渔场很多。东海素有天然鱼仓之称。舟山渔场是中国性的大渔场,北方的渤海海湾渔场以盛产对虾著称。
中国的海盐产量居世界首位。主要盐场有长芦盐场,莺歌海盐场,布袋盐场。
海底石油资源:中国海洋中矿产资源很丰富,石油、天然气是重要的海洋矿产。蕴藏量以东海大陆架最佳,南海和渤海次之。
中国近海大陆架比较广阔,渤海和黄海的海底全部、东海海底的大部分和南海海底的一部分,都属浅海大陆架。开发海洋资源,尤其是石油资源主要是在大陆架上进行的。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国地理
我国主张管辖的海域面积约为300万平方千米,这其中包括了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中国位于亚洲大陆的东部,面向太平洋;毗邻中国大陆边缘的渤海、黄海、东海、南海互相连成一片,跨温带、亚热带和热带,自北向南呈弧状分布,是北太平洋西部的边缘海。以上四海域因紧邻中国大陆,属于中国的近海,是中国的四大海域,又被称为“中国的邻海”。
中国海域的法律保护:
中国于1958年9月4日发表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中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1海里≈1.852千米),该规定适用于中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把12海里规定为领海宽度的最大限制。但目前世界各国领海宽度有3海里、12海里、200海里等多种类别。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四大海域
我国管辖的海域面积约为470万平方千米。中国大陆海岸线长达18000多千米,自北向南濒临的近海有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领海由渤海(内海)和黄海、东海、南海三大边海组成,东部和南部大陆海岸线1.8万千米。
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万平方千米。海域分布有大小岛屿7600个,其中台湾岛最大,面积35798平方千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位置
中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北起漠河附近的黑龙江江心,南到南沙群岛的曾母暗沙。西起帕米尔高原,东至黑龙江、乌苏里江汇合处。陆地面积960万平方千米,陆上边界2万多千米。
领海由渤海(内海)和黄海、东海、南海三大边海组成,东部和南部大陆海岸线1.8万千米。
中国陆地边界长达2.28万公里,东邻朝鲜,北邻蒙古,东北邻俄罗斯,西北邻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西和西南与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国家接壤,南与缅甸、老挝、越南相连。东部和东南部同韩国、日本、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隔海相望。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国地理
我国管辖的海域面积约为:
我国管辖的海域包括内水和领海,总海域面积约473万平方公里。
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整个海洋可划分为内水、领海、群岛水域、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海域.其中,领海和内水属于国家领土的范围,而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则组成国家管辖区域.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指联合国曾召开的三次海洋法会议,以及1982年第三次会议所决议的海洋法公约(LOS)。在中文语境中,"海洋法公约"一般是指1982年的决议条文。此公约对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亦称"排他性经济海域"简称:EEZ)、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对当前全球各处的领海主权争端、海上天然资源管理、污染处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裁决作用。
内容: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该“公约”共分17部分,连同9个附件共有446条。主要内容包括: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岛屿制度、闭海或半闭海、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益和过境自由、国际海底以及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与安全、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等等。
管辖:
海洋法会议与公约的出现,是由于西方强权扩张后,传统“公海自由航行〔Free联合国海洋法公约dom of the Seas〕”原则不敷使用。“公海自由航行”来自荷兰海军舰炮的射程,从陆地起算三海里之外算是“公海”。但二十世纪中期以后,各大国为保护海上矿藏、渔场并控制污染、划分责任归属,传统公海概念已不敷使用。国际联盟曾在1930年召开会议对此讨论,却没有结果。而海上强权美国首先由杜鲁门在1945年宣布,美国领海的管辖延伸至其大陆架,打破了传统公海的认定原则。紧接着,众多国家延伸了领海到12海里或200海里不等。到了1967年,只剩下22国沿用3海里的早期规定。有66国宣告了12海里领海,而有8国宣告200海里管辖。到2006年,仅剩新加坡与约旦继续使用3海里的规定。
一个特殊案例可以说明早年海上管辖的混乱与吊诡:早年当英国奉行3海里政策时,有人在1967年占据了其外海以往海军废弃的一座堡垒,自称成立国家,叫西兰公国。有英国船只航行经过,遭“公国”人射击。但英国法院认为,该处在3海里外,已属公海。后来该公国〔人口五人〕发生“政变”,英国竟称无权干涉。英国直到1987年才将领海依公约扩充至12海里,而“西兰公国”也声12海里主权,英国虽可依据“大陆架”原则主张该区,却为避免法律问题而使西兰公国存在至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