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问题
2020-01-14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地质环境问题的产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控于区域地质环境。对于某一区域,地质环境的一系列条件控制着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规模、发育程度以及发展趋势。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岩土组合等地质背景构成了地质环境问题的形成条件,区域地质构造控制着岩土侵蚀的发育方向和发展趋势,地形地貌控制着地质环境问题类型的分布和发育程度。例如,在山区丘陵区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变型地质灾害,在地势平坦的海岸带容易发生海水入侵、海岸侵蚀等缓变型地质灾害。
按照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和发生处所,《地质灾害分类分级(试行)》(DZ0238—2004)将地质灾害划分为8类:地球内动力活动灾害类、斜坡岩土体运动(变形破坏)灾害类、地面变形破裂灾害类、矿山与地下工程灾害类、河湖水库灾害类、海洋及海岸带灾害类、特殊岩土灾害类、土地退化灾害类(表1-1)。按照灾害活动过程把地质灾害划分为两类:突变型和缓变型。突然发生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灾害活动过程的为突变型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过程缓慢,随时间延续累进发展的为缓变型地质灾害。
表1-1 地质灾害(地质环境问题)分类表
地质环境问题,特别是突变型地质灾害,对人类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可能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据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机构(UN/ISDR)不完全统计,自1900年以来各大洲发生重大地质灾害超过1400起,造成约241万人死亡,受影响人数1.6亿人以上,有记录的经济损失超过4600亿美元(表1-2)。研究表明,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呈正相关关系。在人口密集区、经济发达区,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相对较大。而在人口稀少区、经济落后区,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则相对较小。
表1-2 世界各大洲重大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统计表(1900~2008年)
续表
数据来源: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机构(UN/ISDR)OFDA/CRED国际灾害数据库
2024-11-15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