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力部门追缴电费欠费
电力部门追缴电费欠费,有没有规定多长时间以内的欠费才可以追缴,年代久远的就不能追缴,比如说现在2008年,能不能追缴1998年或是更久以前的欠费呢?...
电力部门追缴电费欠费,有没有规定多长时间以内的欠费才可以追缴,年代久远的就不能追缴,比如说现在2008年,能不能追缴1998年或是更久以前的欠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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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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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39条中详细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条例中并无规定多长时间以内的欠费才可以追缴,也就是说,欠的越久违约金越高,罚的越狠.
条例中并无规定多长时间以内的欠费才可以追缴,也就是说,欠的越久违约金越高,罚的越狠.
参考资料: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295&pag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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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但必须有个情形:在这10年期间,你每2年内都要知会对方,重申你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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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30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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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从诉讼方得知利益损害的日期计算。最多不能超过20年,如果在此期间主张过债权的,诉讼期间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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