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药方中的名字与药房的中药名字一定要相同吗?
譬如一间医院里的药房里有中药名是醋延胡索、醋香附、炒枳壳、煅磁石。那么医师开出来的药方中的药名一定要跟药房里的中药名一样吗?如果医师开出的药方中的药名只写:延胡索、香附、...
譬如一间医院里的药房里有中药名是醋延胡索、醋香附、炒枳壳、煅磁石。那么医师开出来的药方中的药名一定要跟药房里的中药名一样吗?如果医师开出的药方中的药名只写:延胡索、香附、枳壳、磁石,此时药房发的药是醋延胡索、醋香附、炒枳壳、煅磁石,是否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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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中药材基本上切片晒干后即可入药。醋、炒、煅、蒸、炙,是将药材另作加工泡制的方法。除此之外,中医师很多时候处方中的药材指定产地,例如藏红花、川红花、川杜仲等。一些药店在没有指定泡制或产地的药材时,只有配售同名药材:红花就是红花,哪管四川还是西藏。
其实这种状况一直存在,只是患者服用了这些中药后,没有影响疗效的直观结果,而且也不知道行业中是否有相关规定,也就未知是否违规,更多患者甚至没有产生疑问。
其实这种状况一直存在,只是患者服用了这些中药后,没有影响疗效的直观结果,而且也不知道行业中是否有相关规定,也就未知是否违规,更多患者甚至没有产生疑问。
追问
请问这种情况卫健委或药监是否有文件规范吗?
追答
其实我和你一样,不清楚是否有监管规范条文。我想应该没那么完善吧(指订立条规),即使有,也缺乏监管。就好比上海迪斯尼对消费者强行翻包亊件,不告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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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名全园基本一致,一药数名,首店内熟练药工也要参阅药物异名字典,最好处方时用常用药名规范书写,不要出新异名称找人麻繁,写与附近药店同名是最妥当的,不会出现错配,误人误已,医者要为病家着想,现在年轻店员是属于无师自通的,写了异名大多无法配药,亦是很正常的现象。不详说了。祝你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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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是药房取中药,应与中药处方相一致。注明炮制方法的,按炮制药抓取,没有注明的取常规应用制法,或者取生药。如果有违原处方原则而取的,药房应承担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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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配处方:
1)调配时应按处方上药名顺序排列,一味一味称取,倒在盛药胶片上,每味分开,不能混放,以便校对。配方完毕后,调配者应先自核对一遍,然后由校对者复核无误后方可发药。
2)处方中有人参者,不论处方上有无标注,均应在称重后,掰去芦头,(可收集备用)。人参应单包、单煎。
3)凡处方标注的先煎、后下、包煎、吞服、冲服、烊化以及附带的各种成药及竹沥等,必须单包,做好标记,防止发错。使用自动煎药机的,亦应将冲服、烊化者单包,发药时交代清楚。
4)凡处方中未做标注的金石类、贝壳类、种子类药材,均应捣碎。
5)凡处方中标注的炒、焦、炭等,一定要配给炮制品,不可以生代制。现在多由饮片厂直接加工,但仍有药店炮制品种不全的现象,因此,对特殊要求的炮制加工,可临时制作,术语称“小炒”。按处方要求,对部分药材进行炒制或制炭,再行调配。不可擅自更改。
1)调配时应按处方上药名顺序排列,一味一味称取,倒在盛药胶片上,每味分开,不能混放,以便校对。配方完毕后,调配者应先自核对一遍,然后由校对者复核无误后方可发药。
2)处方中有人参者,不论处方上有无标注,均应在称重后,掰去芦头,(可收集备用)。人参应单包、单煎。
3)凡处方标注的先煎、后下、包煎、吞服、冲服、烊化以及附带的各种成药及竹沥等,必须单包,做好标记,防止发错。使用自动煎药机的,亦应将冲服、烊化者单包,发药时交代清楚。
4)凡处方中未做标注的金石类、贝壳类、种子类药材,均应捣碎。
5)凡处方中标注的炒、焦、炭等,一定要配给炮制品,不可以生代制。现在多由饮片厂直接加工,但仍有药店炮制品种不全的现象,因此,对特殊要求的炮制加工,可临时制作,术语称“小炒”。按处方要求,对部分药材进行炒制或制炭,再行调配。不可擅自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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