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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2006年12月5日,欧盟各国主管内政和司法事务的部长级官员在布鲁塞尔开会决定2007年12月31日起吸收于2004年5月加入欧盟的10个国家(即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塞浦路斯)加入《申根协定》。
2006年12月5日,欧盟各国主管内政和司法事务的部长级官员在布鲁塞尔开会决定2007年12月31日起吸收于2004年5月加入欧盟的10个国家(即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塞浦路斯)加入《申根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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