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简单价值形式中,处在相对价值形式地位上的商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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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当等价物的商品
处于相对价值形式上的商品的价值,相对地表现在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的使用价值上。之所以能够如此,是因为它们都是劳动的产品,都耗费了抽象的一般人类劳动,都具有价值。从量的方面来考察,处于相对价值形式上的商品的价值量相对地表现在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的使用价值量上;商品的相对价值量取决于相交换的两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量之间的比例关系。例如在
“1只绵羊=2把斧子”的等式中,假定生产1只绵羊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量为200小时,生产1把斧子的社会必要劳动量为100小时。如果生产1只绵羊的社会必要劳动量不变,而生产1把斧子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减少到50小时,这样,就有1只绵羊=4把斧子。可见,相对价值形式价值量的变化取决于等式两边商品价值量的变化,因此,这只是一种相对的价值量,即价值量的相对表现,而不是其绝对的表现。
处于相对价值形式上的商品的价值,相对地表现在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的使用价值上。之所以能够如此,是因为它们都是劳动的产品,都耗费了抽象的一般人类劳动,都具有价值。从量的方面来考察,处于相对价值形式上的商品的价值量相对地表现在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的使用价值量上;商品的相对价值量取决于相交换的两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量之间的比例关系。例如在
“1只绵羊=2把斧子”的等式中,假定生产1只绵羊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量为200小时,生产1把斧子的社会必要劳动量为100小时。如果生产1只绵羊的社会必要劳动量不变,而生产1把斧子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减少到50小时,这样,就有1只绵羊=4把斧子。可见,相对价值形式价值量的变化取决于等式两边商品价值量的变化,因此,这只是一种相对的价值量,即价值量的相对表现,而不是其绝对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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