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的回答,很详细。我还有写问题。请您帮我解答一下可以吗?谢谢!
我现有我们2012年5月份的考勤表,上面有标注我们的加班时间。我的加班时间是68小时。还有2012年12月份的排班表,上面也有我们的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也有。加班时间是52小...
我现有我们2012年5月份的考勤表,上面有标注我们的加班时间。我的加班时间是68小时。还有2012年12月份的排班表,上面也有我们的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也有。加班时间是52小时。公司说那是顶岗不是加班。还有2012年10月份的顶岗申请表。但是上面写的不是加班申请。写的是 顶岗申请表 顶岗事由写的是人员空缺。顶岗的小时数还有定岗费用上面都有写。我的顶岗时间是92小时。顶岗费用是736元。合8元每小时。上面还有我的签字。这张表能体现是加班吗?这个月过后我还可以拿到2月份的排班表、考勤、工资条。顶岗申请表不知道能不能拿到。我们的工资是直接打到卡里。我可以拿到交易记录。如果我申请去辞职要求公司给我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这些证据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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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法通解答:
1、既然你和公司签订了顶岗协议,该协议只要不违法法律,那就是有效的,即按每小时8元计算所得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公司是可以按每小时8元的标准向你支付的,当然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差额部分。
2、根据《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你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计算一下,若你每天的工作时间若超过了法定时间,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3、建议你先跟单位协商,若协商无法解答,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你所说的排班表、考勤、工资条都可以作为证据,劳动争议一般是由公司举证的,所以关于举证你不用担心,你只要主张你有加班这个事实即可,当然你有相关证据就更好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1、既然你和公司签订了顶岗协议,该协议只要不违法法律,那就是有效的,即按每小时8元计算所得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公司是可以按每小时8元的标准向你支付的,当然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差额部分。
2、根据《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你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计算一下,若你每天的工作时间若超过了法定时间,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3、建议你先跟单位协商,若协商无法解答,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你所说的排班表、考勤、工资条都可以作为证据,劳动争议一般是由公司举证的,所以关于举证你不用担心,你只要主张你有加班这个事实即可,当然你有相关证据就更好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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