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12人死亡4人受伤,这是怎么导致的?
发生如此重大的交通事故,真的是让人感到无比痛心!行车安全至关重要,规范行车就是对生命安全的负责,只有遵守相应的交通规则,才能够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这起事件是由于三车相撞所导致的。
事件梳理8月7日根据吉林相关部门通告:对于4月15日在吉林松原乾安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进行问责。据悉,当时是在乾安503国道某路段,一辆奥迪轿车与迎面而来的夏利轿车和小型半截货车相撞,现场浓烟滚滚。
当时通报的消息是11人死亡,五人受伤,然后有一名伤者在救治的过程当中抢救无效死亡,所以这起事故中造成12人死亡,四人受伤。
路过的司机说看到这样的场面,真的让人感到非常的揪心,好像是说当时是因为种圆葱的季节,雇人去干活,还没有车辆,在农村就很普遍的弄这种小棚拉几个人去干活。所以在这起事故当中,人员还是比较多的。具体的事发经过,可以参考相关部门的通告。
从现场的视频来看,当时的情况真的非常的严重,车辆都已经落架了,人也相继被抬走。发生这样的事故,不仅仅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更多的应该是没有遵守相应的交通规则。
像这种小型货车,肯定是不能够载过多的人(超载),并且没有座位,安全隐患非常的大。在现实生活当中,农村因为农耕季节比较忙,很多的人只能够用那种农用车将干活的人一车装载过去,却没有考虑到如果发生事故,会造成多大的安全隐患。
所以说不管我们在进行任何社会实践生产生活,都需要在保障安全为前提的基础上进行。出来干活就是为了挣钱,生命安全都保障不了,这样的钱挣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车辆既然是迎面相撞,那么必然就有违法驾驶的情况,估计当时是因为迎面而来的车辆,在超越同情车辆时,恰好与对面驶来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同道的车辆也没有逃过一劫,直接卷入这场碰撞当中。
当装载的人过多时,司机就应该更加具备强烈的安全意识,这不仅仅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负责,更是对公众安全的负责。
在这种国道上开车,有必要这么快吗?开车过快,真的是与死神抢时间!稍不注意就会出现悲剧,何当悲剧发生,根本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也没有任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