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语言教育活动,组织原则是什么?
兴趣原则意味着娱乐,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首先要点燃学生求知的火花,激发他们求知的热情。在幼儿时期,无意注意和无意记忆占主导地位,他们的学习更容易被兴趣所主导。兴趣主要来源于外界环境的概况,以好奇心和主动心理为主。年龄较小的孩子,他们的活动缺乏目的性。他们不会因为应该做什么和应该怎么做而规范自己的行为。
他们不能长时间集中注意力,也不会做出各种意志上的努力。各种活动几乎都是完全由外界刺激的。因此,只有教学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方法符合儿童的心理特点,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调动儿童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就要求教师在设计教学活动乃至实施活动时,要注重满足孩子的兴趣需求,让孩子在活动的全过程中保持长久的注意力,让孩子的内在潜能得到充分发挥。
在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教师都要放松身心,劳逸结合,保护和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让孩子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中,在愉悦的氛围中,以愉悦的情绪获取知识和技能。利益原则的适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选择孩子感兴趣的活动,以孩子的兴趣为出发点设计教学活动,是孩子产生活动兴趣的内在动力。这样的教学活动可以更好地促进教学的顺利实施和目标的实现。
用辅助手段激发孩子的兴趣,在教学过程中,要适当选择直观的手段、游戏和有趣的语言,利用外界的刺激增加教学的趣味性,这是打开和保持孩子活动兴趣的外力。尤其是当教学内容不是现在孩子感兴趣的内容时,我们应该用外部刺激来激发孩子的兴趣。比如在阅读绘本《佳佳》的活动中,教师采取了多种方式来激发和保持孩子对活动的兴趣:用手偶引出绘本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