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显示孩子归女方,男方不承担抚养费,女方能否再起诉索要抚养费?
引言:离婚协议上显示孩子归女方,男方不承担抚养费,女方能否在起诉索要抚养费呢?下面来和小编了解一下吧!
一、包括内容
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结婚时间、离婚原因等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对于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二、抚养费数额
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及各方承担的份额,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必要的抚养费也是子女生存、接受必要教育的基本保障。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取一次性给付的,要注意掌握条件。
三、有何后果
抚养费不给最严重的后果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给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到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