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演义秦叔宝与玉儿结局 20
《隋唐演义》秦叔宝与玉儿最后在一起了。
杨玉儿,隋朝靠山王杨林之女。幼年与宇文化及之子宇文成都青梅竹马。长大后,在一次偶然中邂逅秦琼,并为其所救,从此倾心。后来杨林将爱女玉儿赐婚“十三太保”秦琼,并以自己收藏的金甲金枪相赠。
新婚之夜,秦琼捧着杨林所赠——自己父亲遗留下来的金甲金枪,感慨万分,最终选择离开,玉儿虽不知发生了什么,但认为自己既已嫁给秦琼,就应该追随夫君。到达济南后,玉儿才明白事情真相,原来父王杨林是秦琼杀父仇人。
她反而更爱秦琼,希望通过自己弥补父亲犯下的过错,毅然与秦琼和其他兄弟一起上了瓦岗,在长期同甘共苦中,秦琼和玉儿逐渐相互理解、爱慕、欣赏,成就了一段令人称羡的“宝玉”情缘。
扩展资料:
玉儿的原著形象
玉儿原著中叫张紫嫣,隋朝御史之女,自幼聪慧,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又能歌善舞,且略会些剑术,生就一副俊美人材,深得父亲疼爱。其父生性正直,因参奏权臣杨素、宇文化及而遭陷害。全家被斩。
紫嫣因生得美貌,被宇文化及送给越王杨素。她至死不从,亏得越王妃收入内宅。后在靠山王杨林搭救出府,遂向杨林诉冤,并拜杨林为义父。杨林为她和自己收的义子“十三太保”秦琼赐婚。
后杨林接到唐璧报告,指认“十三太保”秦琼为响马,杨林思虑再三,认为是唐璧故意欺骗于他,便说“可杀不可留”。此话被一旁侍奉的紫嫣误解,以为要杀秦琼,便趁杨林酒醉入睡,自己女扮男装,盗取令牌,冒死去给秦琼报信。
秦琼感其大恩,要她一起逃走。紫嫣思虑自己一弱女子,若被追兵赶上,定会连累秦琼。便托秦琼以后遇到自己兄长,多为关照,并为自己全家报仇。之后趁秦琼不备,拔刀自刎。秦琼含悲埋葬了紫嫣,割下她的一缕青丝带在身上,策马反出长安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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