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如何做税收筹划?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3.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二、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第一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第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第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策划有紧密关联。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如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但子公司在所在国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一般可以享有东道国给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税务优惠待遇。如果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还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所发生的利润与总公司合并纳税。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境内外机构的盈亏相互弥补,因此,在经营期间若发生分公司经营亏损,分公司的亏损也无法冲减总公司利润。
三、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折旧是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损耗而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计提的那一部分价值,折旧的计提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折旧具有抵税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需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也不相同。因此,企业可以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收筹划。
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把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另外,当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时,延长折旧期限把后期利润尽量安排在优惠期内,也可进行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负。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异,影响各期营业成本和利润。这一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税务筹划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原则,那就是“依法”+“筹划”。很多企业希望自己的利益多一点,税收负担少一点,于是就想出了“逃税”的想法。笔者在这里建议大家千万不要抱有侥幸的心理,做出在违反法律的事情。
当然,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收益,我们也可以进行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
以下有4个方式介绍给大家:
第一: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第二:利用折旧的方式开展税务筹划
第三:利用费用扣除标准的选择来开展税务筹划
第四:利用产业扶持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其中更多老板会选择第四种方式,利用产业扶持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这是为什么呢?
这其中有不能忽视的一个客观事实,那就是由于社会各个阶层的贫富程度不一样,各个地区的发展不平衡,地区为了吸引更多的企业到当地发展,会相应给出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也是政府调解地区经济的一种手段,也是税务筹划中最提倡的一种方式。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望采纳!谢谢
创业者不可不知的 5 个节税技巧:
1、将个人专利以技术入股的形式投入公司使用
如果企业老板或员工个人拥有专利,并将其提供给公司使用,公司在对待个人的专利时,可以为其合理估价,并以有价入股的形式纳入公司使用,并签订正式的合同。 这样一来,专利就会成为公司的无形资产,会计人员可以采用合理摊销的方式,将其计入成本费用,从而减少利润,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2、合理提高员工福利,计入成本,摊销利润
中小企业主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以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例如: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基金(如: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教育基金等),增加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如此一来,不仅可以调动员工积极性,而且这些费用都可以列入企业的成本,从而摊销企业利润,减少税负。
3、发票丢失,及时补救,仍能报销和入账
我国实行以票控税,因为涉及到税收,如果发票丢失想要重开一张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没有了发票就不能凭票报销和公司入账,该怎么办呢?丢失发票不用慌张,你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措施进行补救: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4、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不能混杂在一起,要划分清楚
例如有些公司出资购买了房屋、汽车,却将权利人写成了股东,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而且该笔资金也没有在账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这样做合理吗?
首先,这是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费用相混杂的事例。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视同为股东从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要在账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
2、将高纳税义务转化为低纳税义务。一般来说企业在履行纳税义务的时候,不同的条件所需要承担的纳税义务是不同的,所以企业可以通过将高纳税义务转化为低纳税义务,这样可以有效的降低税负,促进企业的发展。
3、延期纳税。延期纳税可以把现金留在企业,用于周转和投资,从而节约筹资成本,有利于企业经营。在利润总额较高的年份,延期纳税可降低企业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同时,由于资金具有时间价值,纳税人得到的延期税收收益等于延期缴纳的所得税乘以市场利率。
当然大家如果有更好的方式可以一起在这里分享!
企业有需要做税务筹划的需要吗?那是肯定的。 90%以上的公司试图在经营过程中获得成本。 加油费、通行费、差旅费、餐费、办公用品、房租、自来水等都要索要收据。 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多得到税前扣除,但光靠这些并不能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税负。 账面利润高了,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负就会增加,因此,在高额税负面前,公司必须做好税收筹划,目前公司采取了哪些优惠政策来降低税负?
情况1
一家设计公司的年销售额为200万元,其中除人员工资、设备、事务所等所需成本外,还剩下150万利润。 根据小型微利企业的相关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至300万之间的部分,企业所得税按10%缴纳。 也就是说,50万需要缴纳5万的企业所得税,100万元的部分需要按2.5%的税率缴纳,此时,如果超过的50万部分由核定征收的自然人代为解决,则为1.56%的税负,即50万*1.
优惠政策解析:由自然人代为核定征收个人经营所得税0.5%、增值税1%、增值税0.06%,不影响工资薪金和综合所得的清算缴纳。
情况2
某商贸公司年纳增值税400万,企业所得税130万,总纳税额500多万,税负压力可见一斑。 此时,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洼地注册新有限公司,承接业务,同样年纳增值税400万,企业所得税130万的,在园区共可获得141万的支持。
增值税: 400万*40%*70%=112万
企业所得税: 130万*32%*70%=29万
优惠政策解析:税收洼地注册有限公司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部分的税收扶持奖励,扶持比例以纳税额为基准。
情况3
一家软件开发公司每年很难获得约320万的成本权证,通常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则必须缴纳80万左右的税金。 此时,在税收洼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理分别分包业务,纳税时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共纳税8.83万。
增值税: 320万/1.01*1%=3.17万
附加费用: 3.17万*6%=0.2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 320万/1.01*10%*30%-4.05万=5.46万;
优惠政策解析: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10%,然后按5%-35%的累进表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单独企业连续12个月不得超过500万,某企业综合税负在3.25%以内。
因此,公司遇到这些情况也能找到相应的优惠政策加以解决,这些政策中的许多企业已经达到了减税的效果。 总部经济招商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 正常业务只要按时申报纳税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