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是否要退还彩礼?女方青春损失费怎么算?
我们所生活的环境每时每刻都处在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当中 ,随着自由恋爱观念的慢慢普及,以及人们对于幸福的理解程度并不一样 ,所以导致的我国的离婚率,它的程度也慢慢的上升 ,离婚虽然说是一件比较常规的事情,但是离婚的过程中是非常复杂的 。其中就包括了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 ,有许许多多的年轻夫妇提出离婚,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来说,是否需要退还相应的彩礼呢 ,或者是说女方的青春损失费怎么算呢 。对于这样的一个问题,我们应该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做出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 。
首先我们先说彩礼的这个情况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男方有要求返还相应的彩礼的权利,彩礼与一般的赠与行为不同 ,这与结婚作为附加条件有一定的关系 。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实际上,他们并不是一个合法的夫妻关系 ,对于这种情况来说,男方有权利要求女方返还相应的彩礼 ,第二种情况就是如果双方已经结婚了,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同居生活 ,那么这种情况解释有相应的权利返还彩礼 ,最后的一种情况就是虽然结婚前给对方彩礼了,但是由于这种事情,发生,导致了男方生活困难 ,并且双方已经离婚的这种情况,那么女方也是有义务把这些彩礼钱返还给男方 。
但是对于青春损失费这一说法来说的话 ,法律并不支持 。在法律上并没有相关的规定,要求偿还精神损失费 。但是由于其他的一些情况导致离婚的,并且自己无过错的,女方可以要求偿还一定的损失 。其中就包括重婚或者是说与其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等这些情况 ,那么女方是有权利要求一定的赔偿的 。
①双方未登记结婚;②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③彩礼导致男方经济困难。
男方并无过错,只是双方感情不合,提出离婚,结婚时间不超过一年,应当酌情返还部分彩礼,当然已经开销花掉部分一般!不予返还,例如摆酒用掉的。
具体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就到法院起诉解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