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国庆节不放假算不算违法?
学生不是劳动者,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教师可以算加班工资,学校不支付,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学生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以学校不放假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机构投诉。
国庆节属于法定节假日,应该放假,学校不放假的行为明显与国家的有关规定相违背,是属于违规行为但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不喜欢学校的这种行为可以向当地的教育部门进行投诉。
国庆节是由一个国家制定的用来纪念国家本身的法定假日。它们通常是这个国家的独立、宪法的签署、元首诞辰或其他有重大纪念意义的周年纪念日;也有些是这个国家守护神的圣人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又称“十一”、“国庆节”、“国庆日”、“中国国庆节”、“国庆黄金周”。中央人民政府宣布自1949年起,以每年的10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日子,即国庆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是国家的一种象征,是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而出现的,并且变得尤为重要。它成为一个独立国家的标志,反映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国庆节是一种新的、全民性的节日形式,承载了反映我们这个国家、民族的凝聚力的功能。
同时国庆日上的大规模庆典活动,也是政府动员与号召力的具体体现。具有显示国家力量、增强国民信心,体现凝聚力,发挥号召力是国庆庆典的四个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