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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制造不良。2、不流出不良。3、不接受不良。这三个原则需要贯穿质量从上到下的全过程。1、不制造不合格品每一位员工的标准化意识和每一道工序的标准化操作是保证不制造不合格的关键,这是“三不”理念中的重点,只要每位员工都不制造不合格品,就能保证“不流出不合格品”和“不接受不令格品”的执行。2、不输送不合格品操作者或者质检人员发现不合格品后,立即暂停本道工序的生产,以防不合格品被输送到下道工序。
为了保证及时发现不合格品,员工的自检和质检人员的全检或抽检非常重要。操作者应熟练掌握产品的各项属性及其检验方法,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进行自检;质检员依具体情况而定,对每进工序的产品分别进行全检或抽检,保证不合格品不被输送到下道工序;3、不接受不合格品操作人员在发现前道工序输送来的产品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前道工序及质检人员,请前道工序立即停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彻底解决问题后再开工。质量意识是一个企业从领导决策层到每一个员工对质量和质量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的程度,这对质量行为起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和制约作用。
【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为了保证及时发现不合格品,员工的自检和质检人员的全检或抽检非常重要。操作者应熟练掌握产品的各项属性及其检验方法,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进行自检;质检员依具体情况而定,对每进工序的产品分别进行全检或抽检,保证不合格品不被输送到下道工序;3、不接受不合格品操作人员在发现前道工序输送来的产品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前道工序及质检人员,请前道工序立即停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彻底解决问题后再开工。质量意识是一个企业从领导决策层到每一个员工对质量和质量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的程度,这对质量行为起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和制约作用。
【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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