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但是舍不得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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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其他规定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想离婚但是舍不得孩子怎么办
想离婚但是舍不得孩子怎么办,只要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任何人都无权拆散的。只要真正做到对配偶忠实,尊重,是可以避免离婚的。下面分享想离婚但是舍不得孩子怎么办。
想离婚但是舍不得孩子怎么办1
抚养权的归属
哺乳期内的孩子或是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而父方则要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若母亲出现了以下的情形之一,亦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2、由于其他原因,孩子的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孩子拥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他生活的;
4、若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随父方生活,且对孩子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时可准许;
5、若孩子是十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孩子的意见;
6、二至十周岁的孩子的抚养权可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当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7、父母双方与孩子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而离婚后,无论孩子是由父方或母方直接抚养,都仍是父母双方的孩子;而且父母对孩子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想离婚但是舍不得孩子的话,最好和谐地与男方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和平地处理这些问题,毕竟孩子是无辜的。无论离婚后你们双方是否还会继续联系,孩子与你们的血缘关系不会因此而断绝,是真实存在的。所以,尽量避免给孩子带来无形的不必要的伤害。
想离婚但是舍不得孩子怎么办2
怎么避免离婚
多疑吃醋婚内出轨一般情况下多是女人多疑吃醋怀疑男人婚内出轨,这种事情也很令男人窝火。捕风捉影,日夜审讯,这种日子真不是人过的。一个男人,在与他结婚老婆十数年后离婚了。他老婆天天说怀疑他有外遇,天天盘问,跟踪,逼他汇报。他时在忍受不了天天被审讯的滋味,离婚了。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外遇,至今也没有结婚。红杏出墙女人红杏出墙,无须解释,男人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如此,结局当然是离婚。如果没有孩子还好办,一拍两散就行了。有了孩子,两个人就很麻烦了。凑合着过吧生不如死,一刀两断吧,孩子又成了牺牲品。曾经有朋友悄悄离婚了,离婚之后不向任何人提起这档子事,一年之后朋友们才知道他已经单身了。
对策:结婚前就要保证对爱情的忠贞度,婚姻不是玩笑。一定要认定他就是你要找的那个一辈子的人,才能确定和她结婚,不认婚后出轨,这是对婚姻道德的不尊。
防止离婚办法
1、夫妻矛盾夫妻间解决,不要轻易把矛盾公开化。
2、夫妻间要相互尊重,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不要为某些利益搞假离婚,否则容易弄假成真。
4、多做转化工作,及时消除隔阂,融化心头冰雪。
5、夫妻间要胸怀坦荡,发生矛盾,主动解决。
6、切忌信口开河,动不动就用“离婚”二字威胁对方
7、不要激化矛盾,使双方关系紧张而僵化。
8、不要头脑发热,心血来潮,视婚姻为儿戏。
9、不要迷恋歌舞、玩博,乃至夜不归宿。
10、夫妻吵架别搬兵,否则会火上加油,扩大矛盾。
11、双方都同意离婚,也要三思而后行,深思感情是否真的破裂,不要相互玩气。
12、常言说,听人劝,吃饱饭。夫妻离婚也要听听父母、亲人及朋友的劝告。
13、要善于自我控制,不要盛气凌人,感情冲动。即使办理离婚。也要冷处理,不要在气头上火速解决,防止后悔莫及。
怎么才能让自己避免离婚
只要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任何人都无权拆散的。所以,作为丈夫或者妻子,只要真正做到对配偶忠实,尊重,是可以避免离婚的。在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情况下,即使一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也是不会准许离婚的。下面是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玩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