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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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喜欢上的女作家是三毛,或许有人质疑她笔下故事的真假,也有人总要对她的文学功底论个高低。
但无论哪种评价,三毛还是三毛。
以前读三毛,一心羡慕她的自由和浪漫
现在再读三毛,我却看到自由背后的束缚,浪漫背后的孤独。
下面这篇文章,我只想和你讲讲我心中的三毛。
认识三毛是从中学读的《稻草人手记》开始,这本书是她离开时局动荡的撒哈拉,定居加那利群岛时的生活记录,是她不仅作为一个思想独立、灵魂自由的人,同时回归作为妻子、儿媳、女儿的角色描述。
一直觉得很幸运读三毛的第一本书从这儿开始,比起《雨季不再来》的稚嫩,比起《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克制低沉,又比起《万水千山走遍》的看透,这一本更像是她从一个女孩到一个女人的转变,这里面是普普通通偶尔有些诙谐的平凡日子,但是又正是每一件琐碎小事才组成了平凡却又并不平庸的生活,正是她细心品味生活的每一种味道,才有了独属于三毛式的生活记录,正是她生动又有些诙谐的描述,让我开始喜欢上这个把普通日子经营出自己节奏的女作家。
作为年轻有才华的女作家,几十年来已经有太多人从不同的角度剖析三毛,有太多书专门为她而写,难怪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从没被退过稿,早早出书成名的三毛给我们留下了足以谈论一番的故事。
喜欢上三毛时我不知道她会是这样出名的人物,我只是喜欢上了她那份有种看透世事但不言明,仍保持着自己鲜明个性和简单善良的生活态度。
《雨季不再来》是她最年少时的文章,里面有小时候偷钱的经历,有逃学躲在墓园里读书的经历,也有自己对三位恩师的怀念,有在西班牙生活的开始。那时的三毛是涉世未深的少女,她还不能完全确定自己想要什么,但她却又那么笃定自己不想要什么。
后来三毛在西班牙认识了荷西,她没有答应他要她等六年的承诺,那时她只觉得这只是个善良的男孩子。但是缘分这个东西太奇妙,一旦缘分太深,几年的时光也完全抵得上。正如六年后他们终于再见面,荷西抱着三毛在房间里转圈,他房间的荷叶窗上贴满泛黄的三毛相片。
后来他们一起去了撒哈拉,每当念及此,脑海中总是三毛一袭白裙行走在撒哈拉的身影,三毛在那儿当起了给邻居治病的医生,吃骆驼肉,和先生荷西开车去更广漠孤寂的地方找化石。沙漠荒寂,黄沙一层卷一层,日光干燥,空旷的天地下没有孤独,只有自由。
后来他们搬去了加那利群岛,住在靠近海边自己的房子里,日子平静满足,去看望婆婆虽然被当作苦力般劳动,但在积极乐观的三毛笔下又显露出她的幽默与周全。
可生命越是热烈鲜活,爱情越是心有灵犀,分别时越是刻骨铭心不肯放手。荷西在中秋之夜死亡,一个娶了中国妻子的西班牙人,在中国的中秋节中永远离世。三毛在小木屋守了一夜也哭了一夜,那颗清透安定的灵魂像是一下子没了归依之处,自由仍然自由,只不过一夜生死之别,三毛的笔,突然平静沉寂了下来。
她不再积极高亢的喊着“天凉好个秋啊”,她写
“这一明白过来,结在心中的冰天雪地顿时化作漫天杏花烟雨,寂寂,、静静、茫茫地落了下来。”
这样的三毛让人心疼,她回到了台湾开读者分享会,做老师教书,她又去了美国求学,又回西班牙处理事情,她还是始终不肯停下来。再后来,她去南美旅行,写出了《万水千山走遍》,在这场万水千山的旅行里,看到有大胡子的人心头就会泛起想念,如有感应一般她找到了梦里出现的心湖,她还是那个对旅行有自己规划的人,仿佛提前预知这列火车不再有下一班而急急冲进最后一班,仍然善良敢说敢做,内心里仍然有自己认定的标准仍然时刻在感恩别人,只是眼泪却愈加容易漫过脸颊。
三毛没有走遍过万水千山,非洲美洲四处飘荡,讲西班牙语英语法语再熟练,她终究肯回到了家乡,她成了读者们的陈姐姐,成了父母亲骄傲的女儿。家乡,始终是一个飘荡灵魂最种回归的地方,三毛回家了,只是我不确定三毛的心有没有跟着回家。
生命最后阶段的三毛,整夜整夜失眠,又开始了通宵读书。报道说三毛最终在医院自杀,我却始终不信,安慰读者“永不抗拒生命的重负,一步步走,做个勇者的三毛”怎么会自己先懦弱不再勇敢了呢,回家后她写“我常常有些恍惚,觉得这一切,都在梦中进行。而另一种幸福,真真实实的幸福,却在心里滋长,那份滋味,带着一种一切已经过去了的辛酸,疲倦、安然地释放,也就那么来了。”
有那么个瞬间,我会疑惑,三毛是不是分辨不清梦和现实的分界了,还是说在她写“人生那么短,拼命似的活是唯一的方法,我不愿慢吞吞地老死“时就已经是一种预感了。
其实都不重要,三毛永远还是三毛,这个从中学时就被我喜欢着的女作家,她总是知道她该去哪儿的。她洒脱勇敢,她也简单率真,当三毛还是二毛的时候,就注定她一定会成为三毛,这倒不是因为年岁的增长,而是因为我们的世界缺少一个三毛。她从来不会是一个被琐事羁绊住的人,因为没有什么事情能够成为羁绊的理由,她不肯向俗世妥协,从来没有过妥协的念头,因为万水千山,万水千山,她还有万水千山要走,怎么有时间去牵扯俗世。三毛不是一个拥有自由放荡灵魂的人,而是因为这个灵魂叫三毛,才自由放荡的。
我们喜欢三毛不是因为羡慕她好的文笔羡慕她通读各书的才华,喜欢三毛是因为我们也有一颗向往万水千山的心,是因为多少次梦里花落,醒来也希望自己在这个越来越圆滑的世界里能将自己的生命活的更热烈,世事洞明,却不要事事牵挂,人情练达,却不能委曲求全。
“别人都种小麦的时候,我退出,去种玫瑰花“的是三毛,而面临到底种小麦还是种玫瑰花选择的是我们,三毛去了另一方天堂流浪,但我们还在世界努力去看万水千山。
梦里再梦的是三毛,努力实现梦境的是我们,三毛真正活成了三毛,我们也要努力活出自己的样子,都是一场梦,只不过是,梦里花落知多少。
但无论哪种评价,三毛还是三毛。
以前读三毛,一心羡慕她的自由和浪漫
现在再读三毛,我却看到自由背后的束缚,浪漫背后的孤独。
下面这篇文章,我只想和你讲讲我心中的三毛。
认识三毛是从中学读的《稻草人手记》开始,这本书是她离开时局动荡的撒哈拉,定居加那利群岛时的生活记录,是她不仅作为一个思想独立、灵魂自由的人,同时回归作为妻子、儿媳、女儿的角色描述。
一直觉得很幸运读三毛的第一本书从这儿开始,比起《雨季不再来》的稚嫩,比起《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克制低沉,又比起《万水千山走遍》的看透,这一本更像是她从一个女孩到一个女人的转变,这里面是普普通通偶尔有些诙谐的平凡日子,但是又正是每一件琐碎小事才组成了平凡却又并不平庸的生活,正是她细心品味生活的每一种味道,才有了独属于三毛式的生活记录,正是她生动又有些诙谐的描述,让我开始喜欢上这个把普通日子经营出自己节奏的女作家。
作为年轻有才华的女作家,几十年来已经有太多人从不同的角度剖析三毛,有太多书专门为她而写,难怪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从没被退过稿,早早出书成名的三毛给我们留下了足以谈论一番的故事。
喜欢上三毛时我不知道她会是这样出名的人物,我只是喜欢上了她那份有种看透世事但不言明,仍保持着自己鲜明个性和简单善良的生活态度。
《雨季不再来》是她最年少时的文章,里面有小时候偷钱的经历,有逃学躲在墓园里读书的经历,也有自己对三位恩师的怀念,有在西班牙生活的开始。那时的三毛是涉世未深的少女,她还不能完全确定自己想要什么,但她却又那么笃定自己不想要什么。
后来三毛在西班牙认识了荷西,她没有答应他要她等六年的承诺,那时她只觉得这只是个善良的男孩子。但是缘分这个东西太奇妙,一旦缘分太深,几年的时光也完全抵得上。正如六年后他们终于再见面,荷西抱着三毛在房间里转圈,他房间的荷叶窗上贴满泛黄的三毛相片。
后来他们一起去了撒哈拉,每当念及此,脑海中总是三毛一袭白裙行走在撒哈拉的身影,三毛在那儿当起了给邻居治病的医生,吃骆驼肉,和先生荷西开车去更广漠孤寂的地方找化石。沙漠荒寂,黄沙一层卷一层,日光干燥,空旷的天地下没有孤独,只有自由。
后来他们搬去了加那利群岛,住在靠近海边自己的房子里,日子平静满足,去看望婆婆虽然被当作苦力般劳动,但在积极乐观的三毛笔下又显露出她的幽默与周全。
可生命越是热烈鲜活,爱情越是心有灵犀,分别时越是刻骨铭心不肯放手。荷西在中秋之夜死亡,一个娶了中国妻子的西班牙人,在中国的中秋节中永远离世。三毛在小木屋守了一夜也哭了一夜,那颗清透安定的灵魂像是一下子没了归依之处,自由仍然自由,只不过一夜生死之别,三毛的笔,突然平静沉寂了下来。
她不再积极高亢的喊着“天凉好个秋啊”,她写
“这一明白过来,结在心中的冰天雪地顿时化作漫天杏花烟雨,寂寂,、静静、茫茫地落了下来。”
这样的三毛让人心疼,她回到了台湾开读者分享会,做老师教书,她又去了美国求学,又回西班牙处理事情,她还是始终不肯停下来。再后来,她去南美旅行,写出了《万水千山走遍》,在这场万水千山的旅行里,看到有大胡子的人心头就会泛起想念,如有感应一般她找到了梦里出现的心湖,她还是那个对旅行有自己规划的人,仿佛提前预知这列火车不再有下一班而急急冲进最后一班,仍然善良敢说敢做,内心里仍然有自己认定的标准仍然时刻在感恩别人,只是眼泪却愈加容易漫过脸颊。
三毛没有走遍过万水千山,非洲美洲四处飘荡,讲西班牙语英语法语再熟练,她终究肯回到了家乡,她成了读者们的陈姐姐,成了父母亲骄傲的女儿。家乡,始终是一个飘荡灵魂最种回归的地方,三毛回家了,只是我不确定三毛的心有没有跟着回家。
生命最后阶段的三毛,整夜整夜失眠,又开始了通宵读书。报道说三毛最终在医院自杀,我却始终不信,安慰读者“永不抗拒生命的重负,一步步走,做个勇者的三毛”怎么会自己先懦弱不再勇敢了呢,回家后她写“我常常有些恍惚,觉得这一切,都在梦中进行。而另一种幸福,真真实实的幸福,却在心里滋长,那份滋味,带着一种一切已经过去了的辛酸,疲倦、安然地释放,也就那么来了。”
有那么个瞬间,我会疑惑,三毛是不是分辨不清梦和现实的分界了,还是说在她写“人生那么短,拼命似的活是唯一的方法,我不愿慢吞吞地老死“时就已经是一种预感了。
其实都不重要,三毛永远还是三毛,这个从中学时就被我喜欢着的女作家,她总是知道她该去哪儿的。她洒脱勇敢,她也简单率真,当三毛还是二毛的时候,就注定她一定会成为三毛,这倒不是因为年岁的增长,而是因为我们的世界缺少一个三毛。她从来不会是一个被琐事羁绊住的人,因为没有什么事情能够成为羁绊的理由,她不肯向俗世妥协,从来没有过妥协的念头,因为万水千山,万水千山,她还有万水千山要走,怎么有时间去牵扯俗世。三毛不是一个拥有自由放荡灵魂的人,而是因为这个灵魂叫三毛,才自由放荡的。
我们喜欢三毛不是因为羡慕她好的文笔羡慕她通读各书的才华,喜欢三毛是因为我们也有一颗向往万水千山的心,是因为多少次梦里花落,醒来也希望自己在这个越来越圆滑的世界里能将自己的生命活的更热烈,世事洞明,却不要事事牵挂,人情练达,却不能委曲求全。
“别人都种小麦的时候,我退出,去种玫瑰花“的是三毛,而面临到底种小麦还是种玫瑰花选择的是我们,三毛去了另一方天堂流浪,但我们还在世界努力去看万水千山。
梦里再梦的是三毛,努力实现梦境的是我们,三毛真正活成了三毛,我们也要努力活出自己的样子,都是一场梦,只不过是,梦里花落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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