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履行兵役的三种形式
兵役,是指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有三种:服现役,服预备役,参加学生军训。国内对拒绝服兵役的后果:每个城市都会有不同的措施。
1、服现役。
现役包括军官的现役和士兵的现役。服现役的人员称现役军人,包括服现役的义务兵、志愿兵、士官各级各类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凡年满18~22岁的男性公民都有服现役的义务;战时遇有特殊情况,征召服现役的年龄可延长至45岁。
女性公民根据军队需要服现役。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因军队特殊需要,本人自愿,经军级以上机关批准可适当延长。军官服现役的年限,根据军官服役条例的规定执行。
2、服预备役。
公民在服预备役期间,定期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任务,并随时准备应征服现役。
士兵预备役分两类: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其他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二十八岁以下的预备役士兵;
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除服第一类士兵预备役的人员外,编入民兵组织的人员和其他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男性公民。
3、高等院校的学生实施军事训练。
扩展资料:
国内对拒绝服兵役的后果:
广东省:取消其家属的军属待遇,收缴全部优待金,并按照拒绝、逃避兵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原属高校学生的,高校收到兵役机关的书面函告后,对保留入学资格的,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保留学籍的,由高校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处理。入伍前是中共党员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浙江省:应征公民入伍后拒绝服兵役被部队退兵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在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
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职工的,不予复工、复职;原是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的,不得恢复学籍。
江苏省: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取消其家属的军属待遇,收缴全部优待金;有关单位不予复工、复职、复学;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二年内不得出国(境)。
其中,被兵役机关裁定作退兵处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处以当地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五倍以上八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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