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游泳二级运动员标准
展开全部
男子国家二级游泳运动员50米标准:1、自由泳:50米池27.5秒、25米池26.5秒;2、仰泳:50米池35.5秒、25米池34.5秒;3、蛙泳:50米池37秒,25米池36秒;4、蝶泳:50米池32.5秒,25米池31.5秒。二级运动员等级称号的申请,由运动员向其所在单位提出并递交申请材料,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各区体育行政部门。
国家二级运动员是在比赛中获得一定成绩就可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2010年修订后《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国家体育总局2005年10月1日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同时废止。
申请国家二级运动员的方法: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称号:
(1)在可授予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的比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2)在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全国青少年U系列赛、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或锦标赛或冠军赛中达到成绩标准。
2、二级运动员等级称号的申请,由运动员向其所在单位提出并递交申请材料,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各区体育行政部门。经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市局审批。无需本人前来办理。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