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旗和党徽的使用范围
法律分析:党旗的使用范围:1、召开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2、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党日活动;3、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会议室,可以悬挂党旗。 按照国旗法规定应升挂国旗的场所,一般不同时悬挂党旗。
党徽的使用范围:1、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组的印章(印模)中间应当刻有党徽图案;2、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应当悬挂党徽,并在党徽两侧各布五面红旗;3、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上,可以印党徽图案;4、党内出版物上可以印党徽图案。 除上述情况外,使用党徽及其图案需经县级和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组织部批准。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党旗的使用范围:
一)召开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二)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党日活动;
三)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会议室,可以悬挂党旗。 按照国旗法规定应升挂国旗的场所,一般不同时悬挂党旗。
第七条 党徽的使用范围:
一)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组的印章(印模)中间应当刻有党徽图案;
二)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应当悬挂党徽,并在党徽两侧各布五面红旗;
三)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上,可以印党徽图案;
四)党内出版物上可以印党徽图案。 除上述情况外,使用党徽及其图案需经县级和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组织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