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法有哪些基本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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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法主要包括四种教法:达尔克罗兹教学法、柯达伊教学法、奥尔夫教学法以及铃木镇教学法。
一、达克罗士教学法。
内容概述:“达克罗士音乐教学法”为世界四大音乐教学法之一,其特色为教师以钢琴即兴方式教学,学生则以身体律动来体验对音乐的感受。
二、高大宜教学法
内容概述:根据高大宜的看法,他认为人声是最好的教学工具。唱歌必须是无伴奏的,就像传统的民谣演唱一样。
由这个观点来看,音乐教学的实施,祇要具备接受良好训练的师资和完整的教材,则无论在都市乡镇,甚或最偏远的地区,都可以实施。而且它的教学对象由二岁的幼儿至成年人,都可以透过歌唱的方式来学习音乐,可说是最理想的全民音乐教育。
三、奥福教学法。
奥福对于儿童音乐教学法的基本理念在「感觉」优于「理解」。在幼童的生长过程中,他们在最自然环境中,透过本能的活动如:模仿、触觉、味觉、肢体的活动,经过慢慢的成长,使一些潜意识的经验成为具体的行动,加上语言日渐成熟的表达去学习音乐基本能力。
四、铃木镇教学法。
内容概述铃木教学法可说是一种母语教学法,从小即着重儿童潜力的发挥。当孩童生下来两三岁间,家里就开始塑造音乐情境,常放一些优雅的歌曲,刺激孩子对音乐的感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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