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签时如何回答才能让签证官认为你没有移民倾向呢?
申请美国签证面试不用说英语,美国签证签证官虽然是美国人,但是都是会说中文的。美国大使馆的美国签证官们大都是在中国待了很久的,在使用普通话上是绝对没有问题的,虽然可能发音不太标准,但是绝对是申请者能听懂的。
只是如果申请者使用的是方言,那么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交流障碍,但是美国大使馆还有其他的工作人员,所以也不会影响签证申请。
年龄以及婚姻状况:年纪较轻,未婚,又没有工作,容易拒签。所以建议未婚的年轻女子与记录良好的同行人一起申请美国签证,会一定程度提高出签率。
材料不真实:没有准备好完整的材料:使馆为了尽量减少人为因素对签证的影响,明文规定了对申请材料的要求。如果申请材料不齐,一定会要求补材料甚或拒签的。
出国目的不明确:出国后可能会从事与所申请签证内容不一致的活动,比如持短期商务签证去探亲,到境外后滞留等。
扩展资料:
如果之前的签证为B类(临时商务/旅游观光)、C-1类(过境)、D类(乘务员/船员)、F类(学生)、J类(交流访问学者)、M类(非学术型学生)或O类(杰出人才),则您的当前签证必须有效,或过期不超过48个月
如果护照上有两个失效签证,只要签证过期时间不超过48个月,您可以依据二者之一(第一个或最近失效的签证)申请代传递业务。
如果是续签H-1、H-4、L、P-1或P-2类签证,则您的当前签证必须有效,或过期不超过12个月。不能使用免面谈代传递服务申请多次入境的L签证(公司内部调职者)。免面谈代传递服务只接受申请一次入境的L签证。
如果申请I类签证(记者和媒体签证)、P-3类签证(娱乐/表演签证)或H-2B类签证(非技能工作者签证),则无法使用代传递服务。
要符合续签代传递服务条件,F-1类签证申请人需要继续在已入读的美国学校或机构学习,而J-1类签证申请人需要继续参加以前的交流项目。
如果的签证上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received)”,则无法使用代传递业务。但再次申请B-1,B-2,B-1/B-2,F-1以及J-1类签证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签证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