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是如何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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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定被投资单位盈余公积中少数股东所占的份额,即:被投资单位盈余公积*少数股东投资份额。其次,确定被投资单位未分配利润中少数股东所占的份额,将被投资单位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投资份额。最后,确定的少数股东在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中所占的份额就是少数股东权益。
在实体理论下,子公司已成为企业集团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整体的经济资源由多数股权和少数股权提供,它们应被一视同仁。因此,子公司的净资产应采用相同的计价基础,即均按公允价值计价,同时,由母公司购买子公司股份所蕴含的子公司全部商誉也应由少数股东分享。在这一理论下,少数股东权益应列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但可与多数股东权益一起附表列示。
扩展资料
“少数股东权益”表的是少数股东所拥有的权益,不是母公司所拥有的权益。但是这里务必要强调一个问题,虽然“少数股东权益”不是母公司拥有的权益,但是“少数股东权益”依然放置在合并资产负债的所有者权益当中。
所以“少数股东权益”虽然不是母公司的权益,但是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列报的地位却和母公司的权益是一样的,均是发生额在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少数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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