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缴纳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缴纳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公积金其实是咱们的一笔隐形财富,公积金可能很多人都不会觉得陌生,那么人们为什么会这么看重住房公积金呢,下面我们就去看看缴纳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缴纳公积金有什么好处1
缴纳公积金简介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纳公积金的好处
从职工个人的角度来看,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好处有:
1、在您工作年限内,住房公积金不仅仅由您本人按您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您所在单位也要按您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这两笔钱作为住房公积金储存在您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计算利息,且连本带息全归您个人所有;
2、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当于您为自身的住房消费作储蓄,您只要发生购房等政策允许的情况,就可以按照规定的限额及频率提取使用;
3、您或您的家庭遇政策规定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可按规定提取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以缓解由此造成的经济压力;
4、当您退休时,您个人帐户内尚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结算本息后予以销户提取,这样就相当于一笔养老金;
5、您建立住房公积金满足一定条件后,在购建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贷款较之普通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具有利率低等优势;
6、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利息所得税,即可以获得税收优惠。
个人公司如何缴纳公积金?
公积金,也就是“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根据缴纳主体划分,公积金缴纳分为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其中:
一、公积金缴纳额度的计算方法:
1、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单位和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比例是多少?
首先,公积金缴存比例是一个范围,也就是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二,用人单位可以在此范围内给员工办理缴存手续,而且公司缴纳和个人缴纳的比例是一比一,也就是说,公司缴纳多少,个人也要缴纳多少。
其次,公积金缴存的基数是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决定的,这个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社平工资的六成,不得高于当地社平工资的三倍。
最后,一般情况下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大型单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会更加规范,一些私营企业可能会按照当地的最低标准来缴纳,甚至有些小微企业还选择不缴纳,毕竟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开支。大家可以到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自己本年度的缴存比例和上年度的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交个人和单位怎么缴?
公积金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缴存基数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下限不低于缴存地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缴存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此外,每个地区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有所不同,一般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缴纳公积金有什么好处2
一、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个人缴存后资金翻倍。个人按5%—12%缴存,单位按同等比例补贴。因此,职工个人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资金翻一番。
2、计付利息。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利率计付利息,上年结转的,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付利息。
3、免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扣除。
4、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依法缴存的政策性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中心专户储存,统一管理运作。
5、可提取用于购买、建造自住往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可凭相关合法有效证件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
6、可作为养老金。职工退休后,凭退休证、身份证等证件资料,可一次性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7、可申请贷款。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干部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什么时候可以支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不能随便支取的,只有在具备以下条件时才可以支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拥有公积金账户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