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属于专业技术职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不属于专业技术职称,只有中学三级教师以上才有专业技术职称。
中学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属于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学一级教师属于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都属于初级业技术职称。
专业技术职称是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范围领域基本涵盖国民经济生活的各行各业,例如工程、医学、会计、教育、科研等。
评审对象包括在事业单位,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中从事管理、教学、科研、工程技术、设计、驾驶操作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具有教学、研究系列职称的人员。